网约车司机持续骚扰,株洲警方开出全市首张治安禁止令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6-12 16:13:39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6月12日讯(通讯员 陈俐妃)近日,株洲九郎山警方依法查处一起骚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治安案件,并对违法行为人赵某开出全市首张治安禁止令,责令其六个月内禁止接触被侵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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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学林派出所接到许女士报警,称长期遭受他人骚扰。经查,许女士与赵某因网约车服务相识,赵某对许女士心生好感,提出交往及不当要求,遭许女士拒绝。自2025年底起,赵某多次通过电话、短信、社交软件私信、添加好友甚至上门敲门等方式,持续对许女士进行滋扰,严重干扰其正常生活,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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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经调查取证,依法传唤赵某。秉持“事先风险防范优于事后损害救济”的理念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对赵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并责令其在六个月内禁止接触被侵害人。这一治安禁止令既对违法行为人形成有力约束,也为被侵害人提供了持续的法律保护,系全市首例。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正式增设治安禁止令制度。该法第五十条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等信息或者采取滋扰、纠缠、跟踪等方法,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同时,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还可以责令违法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禁止接触被侵害人。违反禁止接触规定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醒,好感不等于特权,追求不能逾越法律底线。以爱慕为名、行纠缠之实、干扰他人生活的骚扰行为属于违法行为。遇到此类情形,请保留通话、聊天、视频等证据,及时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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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自2026年1月1日施行,正式增设治安禁止令制度。法条第五十条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等信息或者采取滋扰、纠缠、跟踪等方法,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除此之外,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还可以责令其一定期限内禁止接触被侵害人。对违反禁止接触规定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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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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