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客户端 2026-06-11 17:10:21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曾洋 梁绪成)良好的生态环境,事关人类生存,系于永续发展。保护环境,人人有责,更需人人尽责。6月10日,津市森林公安接到常德生态环境局津市分局移送一起某公司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案件,津市森林公安立即受理案件并展开调查。经民警多方调查取证,查明,该公司环保负责人俞某某,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未正常开启环保污染防治设备,导致大气污染物违法排放,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俞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下一步,津市森林公安将持续加强与生态环保部门的协作联动,凝聚执法合力,深化线索摸排与溯源追查,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排污行为,全力守住我市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组稿:马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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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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