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10 20:46:38
近日,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查处一起涉无人机违规飞行案件,依法对相关企业及责任人予以行政处罚。

6月3日上午10时许,巡逻民警发现有人操控无人机吊运竹子横穿马路,现场有车辆、人员经过,一旦悬挂物脱落、无人机失控,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存在安全隐患。经核查,该无人机未进行实名登记。随即,辖区鲁塘派出所民警联合市局巡特警支队警航大队开展溯源处置,锁定涉事公司负责人李某军。
经依法调查取证,李某军对该无人机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军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
低空安全无小事,违规飞行隐患大。北湖公安将持续严查“黑飞”行为,全力维护辖区低空安全和道路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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