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治 谢麒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6-10 18:54:09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6月10日讯(记者 李治 通讯员 谢麒)燃气安全关乎城市运行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容不得半点松懈。近日,宁乡市城管局快速处置一起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野蛮施工的违法行为,依法对涉事企业处以5万元行政处罚,以铁腕整治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全力守护城市燃气运行安全。
5月8日,宁乡市城管局接到群众投诉,反映辖区内有施工队伍在燃气设施保护区域违规开展开挖作业。接到线索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核查取证。经调查确认,长沙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地下次高压燃气管道保护范围内,未联合燃气企业制定专项保护方案,也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擅自使用轮式破碎炮机开展开挖施工。该行为极易造成地下燃气管线破损、泄漏,属于典型的野蛮施工,存在极大安全风险。针对现场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当场责令施工方立即停止所有作业,待联合燃气公司制定完备的燃气设施保护方案、落实安全防护举措后,方可依规复工。随后,执法部门对该起违法行为依法立案调查。
6月3日,宁乡市城管局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长沙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依法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为从源头遏制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问题,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已于2026年5月26日正式印发《长沙市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十条措施》,对涉燃气区域施工作业划定清晰标准、提出刚性要求。城管执法人员表示,燃气设施是城市重要生命线,在燃气保护区域违规施工是重大安全隐患,对此类违法行为始终坚持零容忍、严查处。全市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务必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燃气管理相关法规及施工规范,严守安全底线。
据悉,长沙新出台的“十条措施”,最具震慑力的是“四个一律”:对因违规施工并造成燃气泄漏的,一律依法立案、一律依法“一案双查”、一律依法处置、一律依法公开曝光。 此前,长沙市城管局曝光过3起施工损毁燃气管道案件,涉案施工人员全部被行政拘留。开福区事故致5780户停气,建设方被罚4万元,施工方被罚9万元,挖机手被行政拘留5日。
记者了解到,《十条措施》还建立“一案一会商”机制:违规施工造成燃气泄漏的,由事发地区县(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城管、公安、住建、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查办,加强行刑衔接,从严从快处理。
长沙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将持续推进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加大日常巡查与执法监管力度,常态化严查各类破坏、危及燃气设施的违规施工行为。同时强化普法宣传与行业警示,引导施工单位树牢安全意识,多措并举织密燃气安全防护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安全有序运行。
【法律小知识】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有关单位从事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应当与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条明确,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下列活动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的;
(二)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的;
(三)放置易燃易爆物品或者种植深根植物的;
(四)未与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依照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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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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