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晚报 2026-06-10 17:28:05
网络游戏账号、虚拟装备、游戏币等虚拟财产,亲属能否继承?玩家古先生去世后,其母要求继承儿子的87个实名认证游戏账号,但游戏公司不同意。北京石景山法院近日判决,认定古先生对案涉游戏账号享有的使用权可继承,支持了其母亲的诉讼请求。
古先生去年病逝,生前在一款游戏中申请注册了87个实名认证游戏账号。其母陈女士要求游戏公司配合将上述游戏账号的实名认证信息变更为自己。诉讼中,古先生女儿小施的法定代理人出具书面声明,自愿放弃对案涉游戏账号的继承。

(资料图)
对古先生实名认证的87个游戏账户,游戏公司无异议,但辩称根据双方所签《用户协议》,游戏账号及账号内虚拟物品的所有权归公司所有,用户仅享有对其账号内数据信息的有限使用权,且账号具有人身属性,不应纳入可继承遗产范围。
法院认为,网络游戏账号、角色数据、虚拟道具、装备、游戏币等,依法属于网络虚拟财产范畴。此案中,依据用户协议约定,游戏账号标识、后台数据、虚拟物品及衍生数据的所有权归属游戏公司,用户仅在遵守协议前提下享有有限使用权。该使用权兼具人身属性与财产属性,其中财产属性体现为用户需投入时间、精力及金钱成本培育账号,账号及虚拟物品具有使用价值与流转价值,属于具有财产利益的民事权益。
游戏账号可否继承?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遗产包括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案涉游戏账号使用权以财产利益为核心,虽附随实名认证产生一定人身关联,但该人身属性并非具有人身依附性且不可转移的权利,法律亦未禁止其继承,用户协议亦仅约定所有权归属运营商,并未排除自然人死亡后其继承人继承账号使用权的权利。诉讼中,双方均认可用户协议项下的游戏账号使用权可由继承人继承。
古先生父亲先于其死亡,古先生与前妻之女小施现放弃对游戏账号的继承,陈女士系古先生游戏账号使用权的唯一合法法定继承人,有权要求继承。游戏公司作为平台运营主体,负有协助其变更实名认证信息、保障继承人正常行使账号使用权的法定义务。
最终,法院确认古先生名下87个游戏账号的使用权由陈女士继承享有,判令游戏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协助陈女士办理实名认证信息变更。
石景山法院民二庭法官张英周认为,现实中存在大量平台协议禁止账号转让、继承的情况。对于生产经营类虚拟财产,网络服务提供者不能通过格式条款,实质上排除用户合法财产权益的继承可能。即使对于与网络服务无法明确区分的网络虚拟财产,用户协议可约定所有权归属,但不得剥夺或限制法定的财产继承权。继承人继承的是账号使用权所附着的财产利益,而非挑战运营商的所有权,两者可并行不悖。
法官助理卢丹提醒用户,注册网络游戏或其他网络平台账号时,应认真审阅《用户协议》中有关账号权利归属、使用权范围、是否允许继承、转让等相关条款,优先选择规则明确、尊重用户合法权益的网络服务平台;对于通过充值、劳动投入形成的网络虚拟财产,可提前通过遗嘱等方式明确继承意愿。网络服务运营商制定用户协议时,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实质剥夺或限制用户法定权利,依法保障继承人继承相关账号所附财产性利益。
责编:李莉芹
一审:李莉芹
二审:张笑
三审:唐婷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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