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放任无证商户上线经营被罚3万元,湖南公布第四批网络餐饮违法典型案例

  犇视频   2026-06-10 17:03:41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6月10日讯(全媒体记者 仝若楠)6月9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公布第四批查处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的典型案例。

网络餐饮店伪造证件、拒不整改面临重罚

网络餐饮店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餐饮服务及提供虚假食品安全信息从事网络餐饮,将面临重罚。桃源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发现,桃源县陬市镇三兄弟快餐店为方便在网络平台开展网络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擅自篡改食品经营许可的有效期限后上传至网络餐饮服务平台。桃源县市场监管局依据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6年1月,湖南省湘江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查处发现,湖南湘江新区菜兰子餐饮已取得有效营业执照和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为谋取外卖平台的“新店引流优惠”,委托他人伪造虚假的营业执照、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以及经营者身份授权等材料,在平台上违规注册了2家虚假店铺,实施“一店多开”经营。湖南省湘江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5万元。

2026年4月,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驾马车发现长沙市雨花区龚优餐饮店存在环境卫生脏乱差、食品原料生熟混放、无有效“三防”设施、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等多项突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限期改正后拒不整改,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实当事人存在多主体违规合并经营的违法行为。依据该条例的相关规定,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吊销当事人食品小经营许可证,并处罚款0.22万元。

第三方平台未审查相关证件被罚数万元

有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未依法核查入网商家食品经营许可证,放任无证商户上线经营,埋下食品安全风险。 2026年3月,洪江市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洪江市荃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无法提供进驻商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审查和现场核查相关记录;该运营商的负责人现场承认仅对入驻商家有无《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核查,未对《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内容进行核查即准入平台开展餐饮经营活动。洪江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3万元罚款。

还有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放松监管,未实名登记和许可证审查义务。2026年1月,汉寿县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后查处发现。长沙丰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汉寿分公司业务员姜某英为完成业绩,于2025年12月协助“李记私房菜”在未取得合法证照的情况下使用“汉寿蒋记私房菜”的证照信息作为“李记私房菜”的入网登记资料,使其顺利上线经营。“李记私房菜”从事卤味食品制作和外送经营,至2026年1月案发时已下线停止经营。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汉寿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万元行政处罚。

责编:罗艾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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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犇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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