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 2026-06-10 16:44:17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全媒体记者 虢灿 通讯员 李茵 杨娟
群成员因与群主理念不合,撰写含贬损内容的网络“小作文”抹黑群主,设置抽奖活动引流扩散,还私自售卖群主其他平台社交账号信息,导致群主账号被多位陌生人骚扰。6月10日,岳阳市华容县人民法院通报了该案,法院判决发帖女子公开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律师费共计7000元。
涉案贴文截图
群友发“小作文”贬损群主被起诉
山东人陈露通过QQ创建游戏交流群,岳阳女子李思进入该群后与陈露相识,但两人因理念不合发生口角。
2025年2月11日,李思在个人QQ空间发布针对陈露的网络“小作文”,文中使用大量贬损性言辞,指责陈露存在“抄袭”“媚男”等负面行为,并附上多张社交截图佐证自身不实观点。为扩大发帖的传播范围,放大负面影响,李思将该帖子置顶展示,同时设置线上抽奖活动,附上兑奖社群二维码,以此吸引更多网友转发、关注。除此之外,李思还私自整理陈露其他社交平台账号信息,以8.8元的价格对外售卖。
此后,李思又对帖子进行修改,删除了抽奖二维码但保留了其他攻击性内容。该帖子最终获得点赞74次、转发83次、评论12条,而李思的QQ空间访客量高达2.8万人次。
负面帖发酵后,陈露所在游戏群内多名网友跟风谩骂,使用“不男不女”等侮辱性词汇攻击陈露,随后该游戏群被解散。与此同时,一些陌生网友关注陈露的QQ、抖音账号,社交账号评论区充斥针对性负面言论,多位网友留言称其为“邪恶嘟嘟姐”。陈露随即向公安机关报警,李思删除了帖子。
陈露认为李思泄露其个人信息,联合亲友骚扰其社交平台账号,不顾陈露多次删帖要求,导致陈露精神遭受极大痛苦,社会评价显著降低,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因此,陈露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李思在其个人QQ空间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被告在其QQ空间发布致歉声明。通讯员供图
法院认定侵权,群主获赔7000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李思答辩提出,其并未主动组织亲友骚扰陈露,网友自发的行为不受她管控;同时辩称自己初入社会,无稳定独立收入,经济条件困难,无力承担高额赔偿,请求法院酌情减免赔偿金额。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思在其个人QQ空间发布的案涉帖子,措辞具有侮辱性和贬低意味,超出了言论自由的合理界限,构成了对陈露人格的贬损。李思不仅将帖子置顶,还多次编辑修改、持续补充信息,并以设置抽奖、建立兑奖群等方式扩大传播,主观上有追求或放任损害后果发生的明显意图。案涉帖子获得了较高的浏览量和转发量,陈露的社会评价因此降低,个人生活受到严重干扰,名誉损害后果已然发生。
法院据此判决李思在个人QQ空间发布经法院审核的致歉声明,向陈露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向陈露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律师费5000元。
判决生效后,李思已按要求发布致歉声明,并向陈露赔偿了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律师费。
法官说法:言论自由不是贬损他人的借口
法官介绍,近年来,网信、公安等多部门不断依法加大网络暴力的整治力度,开展“清朗”系列专项行动,加强对侮辱谩骂、造谣诽谤、侵犯隐私等网络暴力信息的治理,营造良好网络生态,为普通网民的网络生活撑起法律保护伞。
法官提醒,法律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但这绝不是肆意贬低他人、煽动网络攻击的借口。网络纠纷应当通过理性沟通、平台投诉或者法律途径解决。实施网络暴力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可能面临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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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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