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外卖新规落地一周,“无堂食”标识依旧缺位、仍有商家未贴食安封签

仝若楠   三湘都市报   2026-06-08 17:56:40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全媒体记者 仝若楠

6月1日起,《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正式施行,新规要求外卖平台需实地核查商家资质,对“无堂食”商家设置醒目标识;商家必须使用一次性不可复原的食安封签,且网店名称需与实体店招牌一致。消费者若发现封签缺失或破损,可当场拒收并投诉索赔。

新规实施已整整一周。目前长沙网络餐饮商家的“食安封签”落实情况如何?“无堂食”标识是否醒目?明厨亮灶的覆盖率又如何?连日来,记者展开了调查。

平台“无堂食”标识难寻,部分商家未落实食安封签

此次新规备受关注的就是“无堂食”标识上线,新规第十二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不提供堂食的外卖商家必须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无堂食”标识,平台应每半年核验商户信息。记者调查多个外卖平台发现,该项要求落地尚未完全到位。

记者在某外卖平台上看到,入驻的可堂食商户店名下方统一标有绿色的“堂食店”标识,但不少纯外卖、不提供堂食的商户,平台未设置和“堂食店”同等醒目的专属标注。芙蓉区一家名为“老长沙湘菜”的商户,平台商家相册里仅有一块红底黄字简易门头牌,照片内的空间尽数排布仓储货架,无任何就餐区域,记者翻遍店铺各个页面也未发现“无堂食”标识。平台内另一家店名“叶美丽的老公是厨师”的门店,公示门面图只露出取餐口货架以及柜子,后厨与店内实景被完全遮挡,店铺在平台也没有任何“无堂食”的显著标识。

记者随后又切换至另一外卖平台,发现可堂食商户同样在店名下方配有显眼“绿色堂食”标识,但无堂食服务的门店仍无专属提示标识。其中“菜口轻食”店内照片显示为厨房设备与储物货架,未显示就餐位,平台未在明显位置标注“无堂食”。除此以外,还有部分门店实地配有完整堂食就餐区,平台页面却未显示“可堂食”字样。

本次新规还划出明确红线,要求商家必须使用一次性不可复原的食安封签。6月1日至6日,记者实测下单5份外卖,其中4份餐品外包装全部粘贴食安封签,一家未贴,仅用订书机装订了“求好评”卡片。有封签的商家张贴方式不一,部分直接粘贴于餐盒封口位置,部分环绕捆扎在塑料袋外侧。各类封签大多印有温馨提示:“请确认封签完好再签收”。还有商家为外卖加上双份“安全保障”,例如,“晨跑的杯子”配套咖啡饮品,除外包装袋贴封签外,袋内咖啡杯杯身还交叉粘贴了食安封签。

四个外卖商家贴有食安封签。​

仍有商家仅用订书机装订外卖。​

有店铺网名和实体店招牌不一致,明厨亮灶流于形式

新规第十三条和第二十五条提到,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在网点主页显著位置设置相关链接标识。从长沙当前落地情况来看,外卖平台上线明厨亮灶功能的外卖商户不在少数,许多可堂食和纯外卖门店都开通后厨实时直播,相关标识一般和“可堂食”标识一起出现在店名下方,“无明厨亮灶”也会显示。

但记者进一步查看相关直播发现,有的是摆设,有的则根本无法看清菜品制作过程。上述“老长沙湘菜”门店明厨亮灶监控机位偏高,镜头无法捕捉厨师烹饪操作画面,仅能拍到配菜、打包操作台。还有的视频操作区域灯光昏暗,消费者实际无法看清菜品制作过程。

此外,新规第十一条和第二十三条还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网店名称应当与实体经营门面招牌名称一致。记者调查发现,仍有店铺的网店名称与实体店招牌不一致。例如,“阿娇厨房”在外卖平台公示门头实拍标注为美拉德厨房,营业执照、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的信息登记主体是“长沙市开福区美拉德餐饮店”,线上店名和实体店名称出入明显。

有商家网店名称与实体店名不一致。​

“无堂食”标识不清晰,平台和商家将面临上万元处罚

根据新规,平台提供者违反上述第十一条或第十二条规定,网名与实际经营店铺名称不一致,或者没有显著标注“无堂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同时,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出现上述两种情形,违法相关规定的,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平台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未根据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在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列表页面展示“无明厨亮灶”“有明厨亮灶”标识的,依照前款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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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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