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6-08 17:31:32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6月8日讯(通讯员 彭孟强)6月7日上午8时许,高考首日,湘潭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与易俗河派出所在江声中学考点周边巡逻时,发现一架无人机正在考点大门不远处违规盘旋。民警迅速锁定飞手楚某,责令其立即返航降落,并将其带回调查。

经查,楚某为拍摄商家送考视频以博取流量,在未实名登记、未申报飞行计划的情况下,操控未经注册的大疆Air3无人机,在距离考点门口不足20米处“黑飞”,仅飞行2分27秒即被查获。
由于楚某的行为违反了《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责令停飞并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楚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重要提醒:
湘潭县已于2026年6月5日发布《关于加强2026年高考、学考、中考期间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控的通告》。请广大飞友切勿心存侥幸,务必严格遵守国家及湖南省相关法律法规,在每次飞行前重点做到以下三点:
1. 实名登记:检查本人及无人机是否已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平台)完成实名注册,并在“湖南公安服务平台”微信端完成备案。
2. 资质合规:确认机型(微型、轻型、小型等),并判断飞行是否需要持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执照。
3. 申报批准:查询飞行区域是否为管制空域。确需在管制空域飞行的,必须提前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申报,未经批准不得飞行。
让我们共同行动,依法合规、安全文明飞行,尽享畅飞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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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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