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甄别借贷真伪 锦旗赞誉司法公正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6-08 13:13:36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6月8日讯(通讯员 郭晶6月1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新河口法庭收到案件当事人送来的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锦旗上“慧眼识真伪,丹心正区直”的字样,表达了当事人对危俊洁庭长明察秋毫、公正裁判的诚挚敬意;感谢信中“认真负责、耐心细致”的评价,则是对易鸣书记员工作的高度认可。

锦旗和感谢信的背后,是一起事实认定复杂的民间借贷纠纷。原告李军主张,其借款20000元,但被告张健预先扣除了4500元作为“砍头息”,实际仅到手15500元,且其在偿还10000元后,仍被要求签署了本金为10000元的借条,此后按月支付800元,实为高利贷。被告张健则辩称,借款20000元已全额支付,其中15500元系微信转账、4500元系现金给付,而原告李军每月支付的800元是双方经营茶楼产生的正常经济往来,并非借款利息。双方陈述迥异,给事实认定带来了困难。

审理过程中,新河口法庭庭长危俊洁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将审查重点落在扎实的证据链上。面对长达数年的数十笔转账记录,危俊洁进行了极为细致繁琐的核算工作,逐一核对、分笔计算。最终,法院根据在案证据和交易惯例,认定原告李军关于支付利息的陈述更符合常理,并依据“借款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及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的规定,对案涉本金、利率依法进行重新核算。经计算,原告李军累计多支付的利息远超其诉求。法院据此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张健多收取的2万余元构成不当得利,应予返还。一审宣判后,被告不服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在法庭的主持调解下,被告张健向原告李军返还20000元。

鲜红的锦旗、诚挚的感谢信,是群众对法院工作最质朴的认可。这起案件的圆满解决,不仅依法保护了借款人的合法权益,矫正了不规范的借贷行为,更体现了人民法院“如我在诉”的司法情怀与“辨伪求真”的严谨态度。下一步,华容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精准审理各类案件,以公正司法守护民生、凝聚民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责编:王相辉

一审:张颖琳

二审:徐典波

三审:姜鸿丽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湖湘情怀,党媒立场,登录华声在线官网www.voc.com.cn或“新湖南”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