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制售及宣传“特供”“专供”等 违法违规酒类的提醒告知书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客户端   2026-06-05 22:49:43

全市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单位,各互联网平台、电商经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及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岳阳市酒类市场经营秩序,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制售所谓“特供酒”及利用互联网发布相关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告知如下:

一、严禁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生产加工“特供酒”

各食品生产者(含白酒小作坊)严禁在其生产的酒类产品的标签、说明书及包装上,虚假标注或宣传“特供”“专供”“内供”“特酿”及与党政机关、军队相关的特定名称、符号等信息。“特供酒”系假冒伪劣产品,严禁流入市场。

二、严禁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采购销售“特供酒”

各食品销售经营者(含超市、烟酒店、便利店等)要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严禁采购、销售来源不明、标签含有“特供”“专供”等字样的酒类产品。餐饮服务单位严禁向消费者推荐、提供或暗示提供所谓“内部招待酒”。

三、严禁互联网平台为违法酒类营销提供渠道​

各电商平台、直播平台、短视频平台必须履行平台责任,立即开展全面排查,对含有“特供”“专供”“内供”等关键词的商品及相关违法广告采取下架、断开链接、屏蔽等措施,严禁为“特供酒”提供展示和交易渠道。

四、严禁互联网从业者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违法广告

电商经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主播)、直播营销服务机构(MCN)在直播带货、短视频推广、图文详情页中,严禁使用“特供”“专供”“内供”“定制”“订制”“指定接待”“储备”“备战”等词语;严禁使用拼音缩写、汉字谐音、大写字母、红五星、军绿色等暗示党政军形象;严禁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

五、严禁以“暗语”规避监管进行营销

严禁在直播话术、商品标题、店铺装修中,使用“你懂的”“不能说”“收藏级”“暗货”“复刻”“库存极少”等暗语,暗示产品为党政机关或军队专供。严禁借重大政治活动进行不当营销。

六、严禁虚假宣传和诱导消费

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及互联网从业者在宣传酒类时,不得含有明示或暗示“治疗”“养生”“壮阳”“降三高”等内容;不得诱导、怂恿无节制饮酒;不得伪造产地、虚标年份或执行标准。

七、严格落实各方主体责任

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应对产品标签及宣传真实性负责;互联网平台应加强算法审核与人工巡查;主播及服务机构应建立选品审核机制,确保所售酒类来源合法、宣传合规。

八、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对无视告知、顶风违法违规的主体,将依法采取责令整改、行政处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吊销许可证等措施,并对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欢迎社会各界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查实后依法依规及时处置,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特此告知。

 

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5

 

责编:吴天琦

一审:吴天琦

二审:徐典波

三审:姜鸿丽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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