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二手房贷款,还要再做房屋评估吗?官方回应来了

刘乐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6-05 19:24:47

湖南日报6月5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乐 通讯员 李辉)今天,湖南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5月热点问题,申请二手房贷款是否需要再进行房屋评估,是许多购房者关心的问题。省直中心明确,缴存人家庭购买二手房(含二手房过户前和过户后)申请公积金贷款或办理商转公贷款的,均由本中心指定专业评估机构对抵押房屋价值进行评估,最高可贷额度不得超过评估价的80%。

如果职工家庭有多笔未结清的商业住房按揭贷款,夫妻双方可各选择一笔办理按月约定提取。若同时存在公积金贷款的,优先办理公积金贷款按月约定提取。办理按月约定提取时,可先一次性提取上次还贷提取日到申请前1个月的本息(最多24个月),再转按月约定提取。

自5月1日省直公积金新政实施以来,代际互助提取、代际互助还贷等业务受到广泛关注,日前已完成了第一笔代际互助提取业务。有职工询问,申请省直公积金贷款后,能否使用直系亲属的账户余额一起还贷?省直中心称,如果缴存人家庭存在尚未结清的本中心公积金贷款,缴存人家庭的直系亲属(父母和子女)在本中心缴存的,可以申请添加为共同还款人,办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成为共同还款人后,直系亲属可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借款人提前部分还贷或提前结清贷款。需要注意的是,直系亲属作为共同还款人的关系存续期间,不得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及其他提取业务。

关于按月约定提取的到账时间,职工签订按月约定提取后,首次提取划款时点为约定提取协议生效月份的次月20号以后至月底前,之后每个月按此时间提取一次。

责编:刘乐

一审:刘乐

二审:黄利飞

三审:李伟锋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湖湘情怀,党媒立场,登录华声在线官网www.voc.com.cn或“新湖南”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