枯死长沙网红“海景柳树”已被砍除 街道:无监控,难寻肇事者

  犇视频   2026-06-05 19:09:46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6月5日讯(全媒体记者 罗艾敏)近日,经本报报道的“长沙网红‘海景柳树’遭人剥皮后死亡”一事(此前报道:《长沙网红“海景柳树”遭剥皮濒死,街道回应:已无法拯救,请文明游玩》),引发市民和网友广泛关注。不少市民表示惋惜,并希望能调取周边监控,找到毁树之人。

6月5日,记者从月亮岛街道了解到,得知毁树情况后,街道本打算报警寻找毁树者,但因柳树位于江滩开阔地带,周边无监控设施,难以追踪到肇事者。经农林专业人员现场查看确认,树木已经枯死。为防止枯树倒伏或引发火灾等安全隐患,该柳树已于上周被砍除。

6月4日,记者在现场看到,该柳树已被砍除。罗艾敏 摄​

关于是否会栽种新树,街道工作人员表示,被毁的是一棵生长了16年的柳树,重新移栽很难达到原有的景观效果,因此暂不考虑补种。“后续将加密江滩片区巡逻频次,加大野炊、毁绿巡查管控力度。”

6月4日,记者在现场看到,“海景柳树”已只剩一小截木桩。周边土壤因市民频繁露营、踩踏已出现板结,草坪难以存活,只剩裸露的地面。

在此,本报向广大网友和市民公开征集线索,如果您曾拍到或目击有人恶意毁坏这棵“海景柳树”,请联系三湘都市报。同时,若您身边也有树木遭人恶意毁坏,欢迎向本报反映情况。

【律师说法】

毁树应依法赔偿,情节严重或涉刑责

湖南和大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友华接受采访时表示,根据《长沙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剥损树皮属于损害城市绿化及绿化设施的行为。违者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依法赔偿。

王友华进一步指出,若被毁坏树木属于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可能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罚金。若不属于重点保护植物,但造成重大损失或恶意破坏,该行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即便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毁坏行为也将受到行政处罚。

【提醒】

市民遇到树木被毁怎么办?

立即报告:若为交通事故或突发破坏,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说明时间、地点、破坏情况,并提供现场照片或视频证据。

保护现场:设置警示标志,避免二次伤害(如车辆绕行、防止断枝坠落)。切勿擅自移走受损树木或清理现场,等待专业人员处理。

配合调查:责任方需配合提交事故说明、施工许可证等材料。绿化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赔偿和处罚认定。

责编:罗艾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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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丁鹏志

三审:张军

来源:犇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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