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05 18:35:44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郭亚碧)天气越来越炎热,防晒霜成为了很多人的出门标配,但在网络上购买的防晒霜都是正品吗?近日,津市市人民法院对一起销售假冒倍某佳防晒霜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原告某因子公司系倍某佳的商标权利人,为固定侵权证据,在某电商平台由被告阳某经营的名为“N36”的店铺里购买了一只防晒霜,对于商品购买及签收快递、拆封包裹全过程在公证处的监督下进行截图及拍照,并由公证处出具了取证公证书。
法院审理认为,通过当庭对假冒产品拆封并与正品进行比对,二者的包装材质及商标的印刷位置均有明显差异。某因子公司依法取得了注册商标专用权,其合法权益应受法律保护,阳某销售假冒倍某佳护肤品的行为,易导致普通消费者对其产品来源产生混淆,侵害了某因子公司的商标权,应依法判决阳某停止侵权并赔偿某因子公司的经济损失。
法官提示:假冒防晒霜不仅无法有效防护紫外线,还可能引发皮肤红肿等过敏反应。购买防晒霜,不要因贪图便宜或方便选择无资质的网店,切勿相信非正规途径的“低价”“代购”等宣传,请务必选择正规的官方渠道购买。
组稿:马志军
责编:雷孜研
一审:雷孜研
二审:曾雨田
三审:戴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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