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民警假意帮人追债,辅警诈骗59万余元获刑8年

  三湘都市报   2026-06-05 18:30:48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6月5日讯(全媒体记者 虢灿 通讯员 杨青 曹齐未)辅警刻意将自己包装成正式民警,以“帮忙追债”为幌子,编造各种办事理由骗取他人钱财,累计诈骗59万余元。6月5日,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通报该案,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3万元。

1995年出生的王鹏(化名),从2018年开始在岳阳某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担任辅警。日常和朋友、同学相处时,他频繁炫耀自身公安工作经历,刻意营造自己是正式民警的假象,身边不少亲友对他深信不疑。

2022年2月,王鹏与许某聊天时得知,有人向许某的外婆借款6万元,欠款长期未归还。许某当即求助王鹏,希望借助其警察身份帮助追回借款。王鹏当即应允,随后许某将其介绍给了舅舅何某。2022年2月至8月间,王鹏先后编造“疏通关系”“缴纳诉讼费”“交保释金”等理由,多次骗取被害人何某钱款共计5万元,所得赃款全部用于个人日常消费。

尝到了甜头的王鹏并未收手。2022年9月,王鹏在与同学邓某闲聊中得知,邓某的老板巢某有一笔734.5万元的工程款被长期拖欠。和许某一样,邓某也坚信王鹏是正式民警,觉得他有门路、有能力解决纠纷,便主动将王鹏引荐给巢某,希望他能帮忙追回巨额工程款。这一请求正中王鹏下怀。当时他经济拮据、日常开销大,便心生贪念,借机实施诈骗敛财。

与巢某见面商议后,王鹏承诺帮助追讨工程款。2022年10月至2024年7月,王鹏故技重施,以“缴纳诉讼费”“材料费”“案件受理费”“执行费”“拍卖税款”以及“疏通关系”等为由,多次骗取巢某钱款共计54.9万余元。所骗款项同样被王鹏用于日常消费。

巢某发现被骗后向公安机关报案。王鹏接到民警电话后,主动前往派出所接受调查。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王鹏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自行到案,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减轻处罚。岳阳楼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3万元,同时责令王鹏分别向二被害人退赔相应诈骗金额。

法官介绍,本案中,被告人王鹏利用其辅警身份制造正式民警的假象,骗取亲友信任后实施诈骗,不仅给被害人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更严重损害了司法机关形象与公信力。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切勿轻信所谓“特殊人脉”“内部渠道”,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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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丁兴威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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