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6-05 10:43:30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6月5日讯(通讯员 肖攀林)在2026年“六五世界环境日”即将到来之际,6月4日,绥宁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黄土矿镇人民政府、红岩镇人民政府,在黄土矿镇岳溪九径片区同步开展生态司法保护基地揭牌、公益增殖放流、生态法治普法三项活动。
岳溪九径片区水系充沛、生态区位关键,是县域乡村振兴生态建设重点区域,过往非法捕捞等生态隐患突出。立足治理实际,各方选址于此挂牌建基地,推动司法保护阵地下沉一线,实现生态问题就近处置、就地修复。
揭牌仪式上,绥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卿笃林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岳溪九径片区共享法庭授牌,与会领导共同签署《岳溪宣言》。绥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瑞平在讲话中表示,检察机关将立足公益诉讼法定职能,守护河湖生态、维系水域健康,坚持“刑事打击+民事追偿+行政监督+生态修复”四位一体办案模式,依托诉前磋商、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办案手段,统筹联动各方力量,督促违法主体通过增殖放流、义务巡河等方式修复受损生态,系列活动落地见效,推动县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提质升级。

仪式结束后,绥宁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前往小安村岳溪河实施公益增殖放流,投放经过检疫的草鱼、鲤鱼、鳙鱼、鲫鱼等本土净水鱼苗。多年来,绥宁县人民检察院聚焦非法捕捞、河道水污染等公益受损问题,依托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把生态损害赔偿资金转化为水域生态修复实效。各协作单位后续将落地常态化河湖巡查机制,由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跟进监督,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持续巩固水域修复成果。

普法宣传环节,绥宁县人民检察院在集镇设置宣传点位,摆放普法展板、开设法律咨询台,结合环保、渔业领域典型公益诉讼案例以案释法,向群众普及法律法规与公益诉讼线索举报方式,调动群众参与生态管护积极性。通过检、法、司、乡镇多方联动,深化行刑衔接与府检联动,补齐基层生态监管短板,构建“刑事追责+公益赔偿+生态修复”闭环治理模式,健全“司法惩戒、生态修复、联动共治、全民守护”生态治理体系。
下一步,绥宁县人民检察院将以生态司法保护基地为工作支点,常态化开展实地巡查、线索摸排、公益听证等工作,深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紧扣乡村振兴绿色发展任务,以优质检察履职护航全县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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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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