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社区治理若干规定》解读来了!

王振亚 朱帅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6-05 10:23:49

社区是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5月29日,《湖南省社区治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专家表示,作为我省首部专门规范社区治理的地方性法规,《若干规定》立足基层治理实际、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精准破解长期困扰社区治理的权责错位、服务短板、力量分散等问题,将为全省社区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立清单明权责,破解基层负重难题

“权责边界模糊、事务层层加码、‘万能章’泛滥是压在社区工作者头上的几座大山。”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蒋海松说,为基层减负赋能,是《若干规定》的一大亮点。

《若干规定》明确县级以上社区治理协调推进部门应当分级制定公布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办理的政府工作事项指导目录,并进行动态调整。有关部门不得将指导目录外的事项交由居民委员会协助办理。居民委员会对依法协助办理的政府工作事项,主要负责联系居民、组织动员、宣传教育、反映诉求和问题以及协助办理政务服务;相关政府工作事项的主管单位应当加强对居民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障。

针对社区“万能章”问题,法规明确有关部门不得要求居民委员会出具缺乏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等依据的证明事项,切实让基层从“万能章”中解脱出来。“这等于从制度上为我们撑了腰!”长沙市社区工作者文静说,以前面对不在职责范围内的证明要求左右为难,现在有了法规撑腰,我们可以理直气壮地说“不”了。

同时,《若干规定》要求统筹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将社区信息化纳入政务总体规划,推动治理数据互联互通、共建共享,优化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模式,让社区工作者回归主责主业、深耕为民服务。

补短板优供给,强化民生服务弱项

针对以往社区公共服务供给不均、特殊群体关爱不足、新就业群体保障薄弱等问题,《若干规定》细化民生服务条款,全方位补齐社区服务短板,让治理更有温度、民生更有质感。

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方面,《若干规定》提出,发挥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公证员、律师、人民调解员和群团组织作用,鼓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和公道正派、热心调解、群众认可的社会人士,以及有法律工作经历的退休人员、志愿者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

在特殊群体关爱方面,《若干规定》要求,加强对困境未成年人、失能老年人、特困人员、低保对象、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的关爱照护;对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精神障碍患者等群体建立分类管理服务模式,同时完善社区巡诊、家庭医生签约、心理健康咨询等公共服务,织密织牢民生保障网。

在新就业群体权益保障方面,《若干规定》要求,建立健全涉新就业群体权益重要事项常态化协商恳谈机制,推进社区、商圈、楼宇、园区、交通枢纽、公路服务区等友好场景建设,协调帮助解决新就业群体住宿、餐食、停车、道路通行等问题。

同时,聚焦小区治理痛点,明确县级政府制定部门进小区开展执法和服务的权责清单,要求建立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人联动协调机制,及时破解物业纠纷、小区管理难题。

建强骨干队伍,夯实基层治理人才支撑

社区工作者是基层治理的主力军,但面临职业体系不完善、薪酬待遇偏低、晋升通道狭窄、社会认同不高等问题。《若干规定》聚焦队伍建设痛点,构建全链条、职业化培育体系,全方位锻造高素质基层治理队伍。

《若干规定》明确省社区治理协调推进部门应当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指导社区工作者招聘录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人才培养、晋升辞退等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本行政区域的社区配备社区工作者,科学设定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和薪酬标准;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社区社会组织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可以通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等方式,吸引和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员以及相关专业技术人才参与社区治理。

为激发干事活力,《若干规定》创新建立社区工作容错纠错机制,明确容错情形、规范纠错程序,鼓励基层大胆探索治理创新,充分调动社区工作者履职尽责、为民服务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同时,将社区治理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落实税费、水电油气等优惠政策,为社区治理常态化开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基层治理效能提升,关键在于打破壁垒、凝聚合力。”蒋海松认为,《若干规定》打通政府、市场、社会、群众联动渠道,通过法治手段推动社区治理在党的领导下走向共建共治共享,将进一步提升社区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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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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