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国评论 | 违反“机器人三原则”了,该有人管管

    2026-06-04 21:43:00

周泽中

近日,新疆乌鲁木齐植物园发生的一幕,让人看到了机器人失灵时的模样:一名儿童在观看时,被表演中的机器人一记“回旋踢”正中腹部,当场痛苦倒地。家长称,孩子幸无大碍,但园方负责人的冷漠态度令其心寒。事后有媒体致电采访,可电话被挂断,再未接通。

问题的关键,压根不在于机器人会“武功”,而是这么个硬邦邦、劲不小的家伙,竟能在毫无阻隔、无急停预案的情况下,直接走进围观人群。说白了,在管理方眼里,它根本算不上需要时刻盯着的“大铁疙瘩”,倒像个放着就不用管的“NPC”(非玩家角色)。这份大意,才是真让人后怕的地方。

1940年,科幻作家阿西莫夫提出了“机器人三原则”,分别是:机器人不得伤害人类,或因不作为而使人类受到伤害;机器人必须服从人类的命令,但前提是不违反第一条;机器人必须保护自己,在不违反第一和第二条的前提下。机器人踢人了,违反“机器人三原则”,该有人管管了。

管不到机器人,就要管机器人的监护人。园方事后居然让机器人挂上“我错了,都怪师父是张三丰”的牌子,配文“耐造的来”,不仅不反省,反而以此当成了广告宣传,真是怪事。将真实的物理伤害戏谑地降格为“武功切磋”,本质是以娱乐化方式消解事故的严肃性,从而逃避安全责任。一句“耐造的来”,更隐含着“孩子不经踢”的无赖逻辑,无疑是对受害者家庭的二次伤害。

所有的表演都应该是安全的,包括人形机器人。任何时候,都不要忘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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