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客户端 2026-06-04 15:18:06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袁华 丁辉)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完善便民设施、提升居民居住品质的民生工程。但工程完工后的验收结算、质量质保问题,极易引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近日,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老旧小区电梯加装工程尾款纠纷案,承办法官立足案件实际、兼顾法理情理,耐心组织小区业主与电梯承建、发包方协商和解,彻底化解双方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据悉,原告为某老旧小区电梯加装工程实际施工方,承接案涉小区电梯加装施工项目并完成部分施工后,但双方在未组织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将加装电梯工程直接投入使用。后续,被告因案涉电梯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未按照合同约定向原告支付工程尾款,双方由此产生争议。
协商未果后,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但发包人已实际投入使用的,视为发包人对工程质量的认可,故被告应当足额支付剩余工程尾款。庭审过程中,被告当庭提出抗辩,案涉电梯工程投入使用后已出现明显质量问题,工程施工质量不达标,因此有权拒绝支付工程尾款,双方各执一词、争议激烈,且小区业主方代表到庭反映该加装电梯现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急需加固返修。
承办法官审理后认为,法律及司法解释虽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视为对工程质量的认可,施工方有权主张工程尾款,但该法律适用存在合理边界,并非绝对适用。本案中,案涉电梯作为老旧小区居民日常高频使用的便民设施,工程已实际出现质量问题,直接影响居民使用安全与设施正常运行。若机械适用法律规则、径直裁判支持原告诉请,会忽视工程真实质量问题,不仅无法从根源化解双方矛盾,还可能引发后续维修、质保、侵权等次生纠纷,无法实现实质公平正义。
为彻底化解矛盾、实质性解决争议,承办法官摒弃“一判了之”的办案思维,立足民生案件特点,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现场走访、沟通座谈、释法明理,细致梳理案件事实、厘清双方权利义务,耐心劝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积极配合业主聚焦工程质量整改、尾款结算核心问题开展调解工作。
经法院多轮居中协调、积极促成,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和解方案,确定由被告先行垫资、业主与原告配合,对案涉电梯工程质量问题进行加固整改,待加固工程全部施工完毕、工程质量达标后,双方再另行办理结算手续、处置本案尾款纠纷。
多次庭审、调解过程中,小区业主代表旁听案件审理,对于案件处理结果,向承办法官由衷表示感激。
纠纷化解方案达成后,原告主动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
下一步,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将持续聚焦涉民生案件审判质效,坚持能动司法、柔性司法,秉持法理与情理相融的办案理念,积极开展诉前调解、案中化解工作,高效妥善化解各类民生纠纷,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优质司法服务护航民生福祉、守护社会和谐稳定。
组稿:曾雨田
责编:雷昕
一审:雷昕
二审:曾金春
三审:戴志杰
来源:湖南法治报·客户端
我要问

下载APP
报料
关于
湘公网安备 43010502000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