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7起!岳阳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持续推进

  岳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6-06-04 10:03:54

近日,岳阳市依法查处了多起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案件。为强化警示震慑作用,扎实推进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现对7起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案例一

5月29日,平江县天岳街道接到群众举报,平源村新塅组某民宅存在非法储存烟花爆竹隐患。县“打非”专班联合天岳街道、三阳乡派出所迅速赶赴现场开展联合检查。

经现场清点,该民宅内违规存放礼炮105件、鞭炮44件、儿童烟花15件,涉案物品系本村村民黄某私自存放。

经核实,黄某未依法取得烟花爆竹储存审批手续,擅自囤存烟花爆竹已构成违法,执法人员依法对全部涉案烟花爆竹予以查封扣押,对举报者奖励1000元。

【处理情况】

黄某擅自存储烟花爆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已将相关线索移交县公安部门处理。

案例二

6月1日,平江县瓮江镇安全办联合派出所进行烟花爆竹“严查严打”排查行动时,发现腾云村白马庙片区内违规储存烟花爆竹,工作人员立即开展清查处置。本次行动共查获并依法收缴各类烟花53个、鞭炮525挂。

【处理情况】

程某擅自存储烟花爆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已将相关线索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案例三

5月31日,平江县瓮江镇安全办联合派出所进行烟花爆竹“严查严打”排查行动时,发现仁胜村兴家组一居民家中违规储存烟花爆竹。工作人员立即开展清查处置,彻底搜查了本栋房屋以及周边房屋后,共发现两处烟花爆竹藏匿地点,查获并依法收缴各类烟花鞭炮320件。

【处理情况】

程某某擅自存储烟花爆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瓮江镇派出所决定予以行政拘留7天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6月1日11时,平江县应急管理局联合余坪镇人民政府、派出所进行烟花爆竹“严查严打”排查行动时,发现戴某某经营的商铺内,非法存储烟花爆竹产品共计9箱9挂鞭炮。

经查,戴某某未经许可擅自存储烟花爆竹属于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即将该批烟花爆竹产品予以查封扣押。

【处理情况】

戴某某擅自存储烟花爆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已将相关线索移交县公安部门处理。

案例五

6月2日上午,平江县余坪镇人民政府联合县应急管理局、辖区派出所,在张市村一商铺内查获一批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执法人员当即将该批烟花爆竹暂扣,并将门店老板彭某某带至办案区进行问话。

【处理情况】

彭某某擅自存储烟花爆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案件已移交公安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案例六

5月29日,华容县鲇鱼须镇联合辖区派出所对某南杂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储存了烟花爆竹产品,并将该情况上报至华容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随即赶到现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产品共计47件,且店主张某某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

【处理情况】

张某某擅自存储烟花爆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已将相关线索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案例七

5月29日,华容县鲇鱼须镇联合辖区派出所对某超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储存了烟花爆竹产品,并将该情况上报至华容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随即赶到现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产品共计77件,且店主谢某某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

【处理情况】

谢某某擅自存储烟花爆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案件已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责编: 吕珍

一审: 吕珍

二审:喻志科

三审:周韬

来源:岳阳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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