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新区发布 2026-06-03 15:16:16
株洲市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布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2026年3月以来,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查处“幽灵外卖”、后厨环境脏乱差、资质及健康证明造假、食材过期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对近期查处的一批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一、天元区某餐饮管理公司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案。2026年3月20日,当事人因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被天元区市场监管局发现,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2026年4月30日,天元区市场监管局在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仍未取得健康证明。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且拒不改正。天元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二、天元区某蛋糕店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2026年4月22日,天元区市场监管局在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天元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作出没收过期食品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天元区某餐饮店环境卫生脏乱差案。2026年4月2日,天元区市场监管局在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食品加工区域地面、墙面、操作台有严重油污,执法人员即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4月24日复查时,当事人仍未改正,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且拒不改正。天元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天元区某餐饮店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案。2026年1月15日,当事人因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被天元区市场监管局发现,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2026年4月24日,天元区市场监管局在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仍未取得健康证明。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且拒不改正。天元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天元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网络平台、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网络食品经营行为,切实筑牢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防线。广大市民如发现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可随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责编:龙子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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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株洲新区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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