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银发打工族”撑起法律保护伞

王学明   华声在线   2026-06-03 10:41:43

王学明

超龄劳动者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需足额按时发放;一般不安排超龄劳动者加班,安排加班的应当遵守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联合出台《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暂行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与超龄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保障超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合法权益。这部我国首部明确超龄劳动者权益的专门规章,不仅是一次法律短板的填补,更是对“老有所为”价值尊严的制度性确认,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长期以来,我国用工关系认定存在“非此即彼”的二元困境,劳动者一旦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往往被简单划入“劳务关系”范畴,让超龄劳动者常常面临法律依据模糊、维权渠道不畅的困境。这种不合理的用工现状,既损害了超龄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也暴露了劳动保障制度的短板,不利于劳动力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暂行规定》的出台,正是对这一困局的正面回应,无论法律关系如何定性,超龄劳动者在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安全卫生和工伤保障上的基本权利,必须得到法律的刚性约束,真正让“银发打工族”实现“劳有所得、危有所保、老有所依”。

年龄可以退休,劳动权益保障不能退休。 《暂行规定》兜住底线,针对超龄劳动者的生理特点和就业现状,精准回应“急难愁盼”。劳动报酬方面,明确要求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休息休假方面,明确要求遵守法定工作时间规定和年节纪念日放假办法,一般不安排超龄劳动者加班,安排加班的应当遵守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方面,明确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和劳动强度,进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教育和培训。工伤保障方面,明确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等。这些规定充分体现了对老年劳动者的特殊保护。

尽管《暂行规定》意义重大,但其真正落地仍面临现实挑战。《暂行规定》中提及的“超龄劳动者工伤保障办法”需尽快出台细则,明确工伤认定、费率确定等具体操作流程。同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需要优化适老化服务,简化超龄人员的参保手续。全社会需要摒弃“超龄=低保障”的歧视性观念。用人单位要认识到,规范用工、尊重银发劳动者的价值,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也是规避法律风险的理性选择。政府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通过精准、务实、有温度的普法宣传,让每一位超龄劳动者都知道:“年龄不是维权的障碍,不懂法才是”,只有让他们手握法律武器,才能真正告别“忍气吞声”,迎来体面劳动、尊严维权的春天。

《暂行规定》的施行,是用法律的刚性为夕阳下的奋斗者撑起了一把伞。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的落地,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形成合力,让这部充满温度的规章从文本走进现实,真正让每一位超龄劳动者都能劳有所得、工有所保、老有所尊,在银发时代绽放出应有的光彩。

责编:伍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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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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