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法院“示范判决+批量化调解”巧解47户业主“烦心事”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6-02 18:58:26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通讯员 孙百灵

近日,临湘市人民法院运用“示范性判决+批量化调解”工作机制,妥善化解某小区47户业主诉某置业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系列纠纷案,以“审理一件、化解一批”的司法实践,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守护了群众合法权益,还为企业纾困减负,实现了多赢。

这起系列纠纷案要从去年说起。

“法官,我们不是要跟置业公司过不去,房子拿到了,但延期交房的违约金,他们得给个说法!”2025年9月初,临湘某小区的47户业主陆续走进临湘法院,起诉某置业公司。

经法院初步核查,47户业主均与该置业公司签订了合法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明确约定了交房时间及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虽然房屋已经交付,但置业公司确实存在逾期交房的违约事实,业主们要求支付违约金的诉求简单明了。但承办法官敏锐意识到,这是一起典型的涉群体性纠纷——47户只是“先头部队”,小区内仍有大量持观望态度的业主,后续很可能“批量”再来起诉。如果逐一审理或一判了之,程序繁琐、周期漫长,不仅耗费司法资源,业主等不起,置业公司也拖不起。

“群体性纠纷不能‘一刀切’,更不能‘就案办案’”。法官主动与双方充分沟通,一方面倾听业主诉求,另一方面向置业公司释明法律责任。在厘清争议焦点后,法院决定打出“示范判决+批量化调解”的组合拳。

法官选取其中一件具有代表性的案件,认真梳理案件事实,细致审查《商品房买卖合同》、付款凭证、交房通知等核心证据,反复核实逾期交房时长、违约金计算标准等关键细节;庭审中,双方围绕逾期交房事实、违约金计算依据等核心争议焦点充分举证、质证、辩论;最终临湘法院判决置业公司向业主陈某夫妇支付延期交房违约金4000余元。

判决生效后,法官趁热打铁,依托示范判决确立的裁判标准,全力推进剩余46起案件的化解工作。一方面,法官团队逐一对剩余业主进行回访沟通,结合示范判决结果,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法律规定,明确告知业主预期权益,引导业主合理调整诉求、理性参与调解;另一方面,多次约谈置业公司负责人,结合判例释法明理,从公司市场信誉、长远经营发展等角度深入分析利弊,讲明批量纠纷不仅会持续消耗公司精力、增加诉讼成本,还会损害市场形象与公众信任,同时引导企业正视问题、主动担责,立足互利共赢的原则积极协商处置。

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与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均放下对立情绪,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方案,最终32起案件达成调解协议;10起案件的业主在了解判决预期后主动撤诉,选择与置业公司自行和解;仅4件未能达成调解,法院参照示范判决思路作出裁判。2026年4月初,这起涉及47户业主的群体性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责编:吴天琦

一审:吴天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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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姜鸿丽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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