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功 2026-06-02 18:01:44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陈功)近日,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因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被认定为虚假而引发的行政处罚争议案件。在承办法官的积极协调下,行政相对人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与行政机关某生态环境局最终达成调解,一起剑拔弩张的行政纠纷得以圆满落幕。
2025年,某生态环境局在对移动源污染监管问题线索进行核查时发现,某检测公司在机动车排放检测过程中出具了多份含有相同或高度重复的“网红码”的合格检测报告,其中对数台车辆在同一检测日内分别出具了两份仅CALID码不同的检测报告,一份显示合格,另一份显示不合格。生态环境局据此认定该公司出具了虚假排放检验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相关裁量基准,对其作出罚款32.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87万元,合计罚没33.37万元的行政处罚。该公司对处罚决定不服,认为核心证据“网红码”性质不明,无法证明其存在主观故意,且处罚违背“过罚相当”原则,遂向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秉持“如我在诉”的意识,深入研判案情。行政处罚的目的不仅是惩戒,更在于引导规范经营。若简单维持高额罚单,可能导致企业难以为继,甚至引发“案结事未了”的局面。为此,经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法官主动搭建沟通平台,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向检测公司详细释明了伪造检测报告的法律后果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公共利益重要性,使其认识到自身管理的疏漏与错误。同时,法官也向生态环境局建议,考虑到企业主动配合调查、积极整改的态度以及当前经济形势,可在法定自由裁量权限范围内,对处罚金额予以适当考量,以达到“过罚相当”的法治效果与“助企纾困”的社会效果相统一。
经过多轮耐心沟通,双方最终握手言和。生态环境局在裁量权范围内对罚款金额进行了适度调整。随后,该公司与生态环境局达成调解协议,该起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这起案件的成功化解,是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坚持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作为审判工作重心的一个缩影。下一步,雨湖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入践行“实质解纷”理念,以更有力度、更有温度的司法实践,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守护绿水青山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组稿:马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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