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锦旗背后的6次“拉回”

刘哲源 熊蕾     2026-06-01 16:56:18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翔

通讯员 刘哲源 熊蕾

“多亏了检察院,一次次把我的孩子从歧途边缘拉回来。”

5月29日上午,洞口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里,一位母亲紧紧握着检察官的手,眼眶泛红。她身旁站着的16岁少年小豪(化名)低头沉默了片刻,然后轻声说了句:“谢谢检察官。”

小豪母亲展开一面锦旗,上面写着8个字:“执法有度,为民解忧。”这面锦旗背后,是6个月考察期里一次次紧急“拉回”的故事。

小豪的故事始于一次盗窃。因与母亲沟通不畅、长期夜间在外游荡,他结交了社会闲散青年,一时糊涂触碰了法律红线。鉴于其未成年、情节轻微、认罪态度好,洞口县检察院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设定6个月考察期。

本以为小豪会安安稳稳度过考察期,谁知波折接踵而至。一次外出,小豪因网络口角被人殴打,经调解获得了一笔人身损害赔偿金。拿到钱后,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买摩托车。母亲急得团团转:“你才16岁,骑摩托车太危险了!”可叛逆期的小豪根本听不进去,她第一时间拨通了检察官的电话。

检察官约谈小豪,没有劈头盖脸地批评,而是先和他聊了聊“为什么想骑车”。等小豪情绪平复后,检察官拿出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无证驾驶机动车,不仅违法,还会被行政处罚。更重要的是,这违反了我们附条件不起诉的考察规定——情节属实,可能被撤销决定,承担刑事责任。”接着,检察官讲了几个本地发生的真实案例:未成年人无证骑行,车毁人亡。办公室里安静了很久。小豪最终点了头:“我把车封存起来,成年考了驾照再骑。”

一波刚平,一波又起。检察官在日常动态监管中发现,小豪又陷入了人际纠纷——这一次更危险:他和朋友在短视频平台上商量购买刀具,准备持械报复挑衅者。“我不怕处罚。”小豪在私信里写道。小豪母亲再次心急如焚地找到检察院。

再次约谈,检察官没有上来就批评,而是先耐心听他讲完前因后果。原来,对方多次拦截、辱骂、挑衅小豪及其朋友,年少气盛的小豪忍无可忍,才萌生了极端念头。“你受了委屈,想出口气,我能理解。”检察官先共情,后引导,“但如果真动了刀,你就从受害者变成了加害者。你还想不想过正常的日子?”经过细致梳理,检察官发现,这起纠纷涉及的3名少年,竟然都是自己曾经办理的未成年人案件中的“老熟人”。她逐一联系3个孩子的家长,分别沟通、分别劝导,情理法相融。

最终,3名少年互相道歉,承诺“既往不咎、不再滋事”。小豪也郑重表态:严守考察规定,敬畏法律。

这样的“拉回”,在6个月的考察期里,一共发生了6次。每一次,检察官都像一根看不见的绳子,在小豪滑向深渊的边缘,稳稳地把他拽回来。

5月29日,考察期临近结束。小豪主动提出要和妈妈一起去检察院送锦旗。“我知道自己以前太冲动,做了很多错事。”小豪说,“如果不是检察官一次次找我谈话、给我讲道理、帮我调解矛盾,我现在可能已经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了。”

洞口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始终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用心用情做好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工作。“每一个迷途少年,都值得被拉一把。只要方法对、耐心够,他们可以重新向阳生长。”

办公室里,锦旗挂上了墙。小豪和母亲走出检察院大门时,阳光正好。母亲轻声问他:“想去哪儿?”小豪说:“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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