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的“惊鸿一瞥”——再论“惊奇”作为一种诗学审美范畴

欧阳白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6-01 11:5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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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将“惊奇”作为一种诗学审美范畴,是源自笔者深受影响的老师洛夫的诗歌风格,他被人称为“诗魔”,其艺术上的魔幻之处很多,欣赏其诗歌,少有不被震惊到的读者。于是,笔者对于“惊奇”的起源做了一些探讨,发现“惊奇”作为一种古老而核心的审美经验,自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将其视为哲学起源以来,便不断在美学领域延展。前面笔者已经写了一篇文章《诗歌审美中的“惊奇”与“陌生化”》,总觉得对于“惊奇”讲得意犹未尽,所以写作此文,旨在将“惊奇”聚焦于 “诗学审美范畴” ,探讨其在诗歌这一精妙语言艺术中的独特表现、生成机制与核心价值。笔者认为,诗学中的“惊奇”超越了日常惊讶,是读者在遭遇诗歌文本所创造的独特审美意象、陌生化语言与深邃意境时,所产生的精神震撼与认知更新,它不仅是诗之“好”的重要标志,也是诗歌抵达哲学深度与永恒魅力的关键路径。

哲学的追问,常始于一次灵魂的震颤。柏拉图将哲学的开端归于我们仰望星空时那“惊鸿一瞥”所产生的“惊愕”(θαυμάζειν);亚里士多德亦明确指出:“因为惊讶乃是推动人去进行哲学思维的动力”。这种对宇宙万物存在的本源性惊异,驱动了人类超越现象、探求本质的理性之路。无独有偶,在人类精神的另一极——诗性创造的领域,同样存在着一种根基性的力量,它并非纯粹的逻辑推演,而是源于情感的震撼与语言的魔法,这便是 “诗学惊奇”。

将“惊奇”确立为一个自觉的诗学审美范畴,意味着我们不仅要在哲学认识论上理解它,更需在诗歌创作、文本构成与审美接受的动态过程中审视它。诗学惊奇是诗歌区别于日常语言、平庸表述的灵魂之光,这对于当下泛滥的浅表写作而言极有针对性。正如什克洛夫斯基所言,艺术的目的是“使人感受到事物,而不仅仅是知道事物。艺术的手法就是使对象‘陌生’,使形式变得困难,增加感知的难度和长度。”这种“陌生化”所追求的终极效果,正是为了在读者心中激发那种摒除惯性的、新鲜的、强烈的“惊奇”之感。

一、诗学惊奇的本质:超越、唤醒与审美愉悦

作为诗学范畴的“惊奇”,并非生活中转瞬即逝的意外或惊恐,而是一种深刻的、建设性的 审美震惊。它具备以下核心特质:

1超越性与陌生化诗学惊奇产生于对自动化感知的突破当诗歌运用意象、隐喻、节奏等艺术手段,将日常经验重塑为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世界时,便强行中断了读者的惯性思维。清代诗人赵翼论诗时推崇“李杜诗篇万口传,至今已觉不新鲜。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其内核正是对陈词滥调导致审美疲劳的批判,以及对能带来“新鲜”惊奇感的创新之作的呼唤。当年,笔者的另一位诗歌老师彭燕郊先生就多次说过,要敢于写不像诗的诗,这与赵翼所言意思差不多,甚至更有美学意义。这种惊奇,使事物从实用的背景中“孤立”出来,成为纯粹的观照对象,完成了从“熟知”到“真知”的审美飞跃。

2精神唤醒与认知更新惊奇是一种强烈的注意力聚焦状态美国美学家杜威在其《艺术即经验》中指出,一个完整的审美经验始于一种“冲动”或“扰动”,而“惊奇”正是这种扰动的典型形式。在诗歌阅读中,一个突兀的意象、一个反常的搭配、一段空白的留白,都能像一道闪电,瞬间照亮读者被常规遮蔽的感知领域,唤醒其沉睡的审美敏感。唐代诗人李贺被誉为“诗鬼”,其诗“虚荒诞幻”,如“羲和敲日玻璃声”、“秋

坟鬼唱鲍家诗”,正是通过制造前所未有的奇幻联想,迫使读者以全新的方式“看”世界,从而更新了对存在可能性的认知。

3痛感与愉悦的交织18世纪英国美学家埃德蒙·伯克在论述“崇高”时,将“惊异”(amazement)视为核心要素之一。他认为,面对巨大、晦暗、充满力量的对象时,心灵最初会被恐惧的“痛感”攫住,继而因意识到自身的安全与理性的超越,转化为一种强烈的、令人振奋的愉悦。这种分析同样适用于诗学惊奇。当我们读到杜甫“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时,那种将国破之悲强加于无知花鸟的“反常合道”,初读令人心头一紧(痛感),旋即又为其情感投射之深刻、表达之精警而拍案叫绝(愉悦)。这种混合着震慑与欣喜的复杂体验,是诗学惊奇独有的审美快感。

笔者在阐述与昕孺等同仁所倡“好诗主义” 时,强调好诗应具有“惊诧效果”,认为诗歌要“在习以为常的事物中发现新的诗意,在司空见惯的表述中找到新的语言。” 这正是对诗学惊奇“超越性与陌生化”功能的直接倡导。我们强调诗歌不是生活的复述,而是对生活的“发现”与“重启”,而“惊奇”正是这种发现带给读者的第一信号,是诗歌有效性的直观证明。在笔者看来,不能带来一定程度认知刷新与情感冲击的诗,难以跻身“好诗”之列。这便将“惊奇”从一种模糊的审美感受,提升为了一个可评判、可追求的诗学价值标准。

二、诗学惊奇的文本生成机制

诗歌如何制造惊奇?这依赖于诗人对语言材料的创造性锻造。依笔者浅见,以下几大策略构或许成了诗学惊奇的主要生成机制:

1意象的“奇创”与“重生”

意象是诗歌的细胞,奇特意象是制造惊奇最直接的武器,当然这是对于意象写作而言,当年笔者曾在分析远人诗歌的一篇文章《远人诗歌之辩》中发现非意象写作的可能性与艺术效果,这个话题也很大,留待以后讨论。

比如幻象性奇特意象直接调用超现实、非理性的想象,营造一个异于客观世界的诗性空间。如李贺“女娲炼石补天处,石破天惊逗秋雨”,将音乐的效果想象为惊天动地的自然奇观,充满了原始的神话力量。现代诗人洛夫在《边界望乡》中写道:“望远镜中扩大数十倍的乡愁 / 乱如风中的散发”,将无形的“乡愁”转化为可被望远镜放大、如散发般纷乱缠绕的具象怪物,意象奇崛,震撼人心。

又比如日常意象的“诗性点化”在看似平庸的物象中注入全新的灵魂,使其“重生”。这是更高明的手法,也更能体现“于无声处听惊雷”的功力。例如,陶渊明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与菊本是寻常物,但“见”字所蕴含的不期而遇、物我两忘的瞬间,却让整个画面迸发出照亮千年的人文光辉,带来一种宁静而深邃的惊奇。当代诗人张枣的《镜中》“只要想起一生中后悔的事 / 梅花便落满了南山”,将“悔意”与“落梅”这两个本无必然联系的意象焊接,让情感的重量有了纷扬飘落的视觉形态与凄美意境,令人过目难忘。

2语言的“陌生化”操作

通过颠覆常规的语言逻辑和语法,创造新的表达可能。

比如反常搭配(悖论与矛盾修辞)将语义上矛盾或冲突的词语并置,在张力中迸发火花。莎士比亚的“甜蜜的悲伤”(sweet sorrow)、杜甫的“国破山河在”,都是在巨大反差中揭示复杂深邃的真理。顾城的“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 / 我却用它寻找光明”,“黑夜”与“光明”、“黑色”与“寻找”之间形成的对抗与希望,简洁而充满哲学惊奇的力度。

比如修辞的极致化运用。第一、隐喻博喻一个精妙的隐喻本身就是一个“惊奇”的发明。如诗人艾略特将黄昏比作“躺在手术台上的病人”,其精确与冷酷令人战栗。苏轼的博喻更是典范,《百步洪》中连用“兔走鹰隼落,骏马下注千丈坡,断弦离柱箭脱手,飞电过隙珠翻荷”等七个喻体形容水流之疾,如暴风骤雨般给读者以强烈的感官与心理冲击。第二、通感打通感官界限,“以眼睛听,以耳朵看”。如宋祁“红杏枝头春意闹”的“闹”字,以听觉写视觉,让繁花似锦的春色有了喧腾的生命感。庞德在《在地铁站》的“人群中这些面孔幽灵般显现;湿漉漉的黑枝条上的朵朵花瓣”,将地铁人潮中美丽的面孔瞬间印象,转化为雨后黑枝上的湿润花瓣,视觉与触觉交融,创造出现代诗史上的经典惊奇。

又比如语法与结构的断裂、留白中国古典诗歌依靠语序省略、意象并置来制造跳跃与空白,迫使读者主动填补,从而在参与创造中获得发现的惊奇。马致远的《天净沙·秋思》便是极致范例。现代诗中,分行、跨行、空格等形式的刻意运用,也能产生节奏和意义上的意外效果,引导读者驻足沉思。

3意境与思想的“深渊感”

最高级的惊奇,往往不源于一字一句之奇,而是整体意境或思想所散发出的、令人肃然起敬的“深渊感”。

比如境界的雄奇阔大李白的《蜀道难》通篇以极度夸张的想象和奔放的语言,构建了一个“难于上青天”的宇宙级险阻意象,其气魄之宏伟,足以让任何读者心生“噫吁嚱”的惊叹。这种惊奇源于个体生命面对无穷时空与伟力时的心灵震撼

比如哲思的突然照亮诗歌在情感的流淌中,突然抵达一个澄明的哲理高度,如灵光闪现,照亮全篇。陈子昂的《登幽州台歌》“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在浩瀚的时空背景中凸现个体的孤独与苍茫,这种由具体情境跃升至普遍人类境遇的瞬间,产生了穿越千年的精神惊奇。

又比如链接“终极之问”这正是诗歌介入“终极之问”的妙处。伟大的诗歌往往不直接回答哲学问题,而是通过营造一个充满惊奇感的诗性情境,将读者带入对存在、时间、死亡、孤独等根本问题的 体验式沉思。里尔克的《秋日》在“谁此刻没有房子,就不必再建造 / 谁此刻孤独,就永远孤独”的宣告中,以一种不容辩驳的诗意“判决”,将孤独凝固为永恒的生命状态,其震撼力远超任何哲学论述。正如“好诗主义”所隐含的追求,好诗不仅要“美”,更要有“思”的重量与深度,而这种“思”的呈现,最好是以一种令人惊奇的、诗性的方式“突然”降临。

三、惊奇的接受:审美心理与时代价值

在读者一端,诗学惊奇完成其最终的审美实现。

1审美心理过程从“期待视野”的打破,到“心理图式”的调整读者带着既有的阅读经验和审美期待进入诗歌。一个成功的“惊奇”设置,恰恰在于它温和或剧烈地偏离了这种期待。这种偏离最初可能引起不适或困惑,但紧随其后的,是读者调动全部审美能力去理解、同化这一新信息的积极过程。一旦成功“解码”,新的意义被建构,读者的审美认知图式便得到了一次有益的 拓展与更新,愉悦感由此产生。李商隐的无题诗、西方现代派的诸多作品,其魅力常在于这种“可解的不可解性”,即在制造足够惊奇的同时,又留有可供探寻的幽径。今天是六一儿童节(“202661日),笔者经常说的诗人写诗要有“赤子”之心,要如稚子一般打量庸常世界,发现“新”的境界,对于读者而言,不妨也作个孩子,静下心来,发现看似庸常文字中的“新”和诗意。

2对抗审美疲劳与平庸化在一个信息过载、表达日渐套路化的时代,公众的感知极易麻木。诗歌,作为语言的先锋艺术,其最重要的文化功能之一便是唤醒知觉。持续制造新鲜、有效的“惊奇”,是诗歌保持其生命活力、抵抗语言腐化和思维惰性的根本武器。“好诗主义”强调在“习以为常”中发现新意,正是对此时代病症的有力回应。当日常语言变得苍白,诗歌的惊奇便成了照亮生存真相的一道锐利光芒。当然,艺术的刺激的另一面——安抚,也非常重要,当然,这似乎是另一个重大的艺术课题。

3惊奇作为“恒星”作品的标志回顾文学史,那些如叔本华所说的“恒星”般的作品,无一不是能持续给不同时代的读者带来惊奇的作品。但丁的《神曲》、莎士比亚的戏剧、李杜的诗篇,它们的内涵如此丰厚,艺术手法如此独创,以至于每个时代的读者都能从中发现新的、令人惊异的风景。它们的“惊奇感”不是一次性的噱头,而是随着读者生命体验与知识储备的增长而不断再生的矿藏。一首诗若只能在发表时博得一时的眼球,而无法经受反复阅读并带来新的启迪,其“惊奇”便是浅薄的。真正伟大的诗学惊奇,具有历久弥新的生成性。

四、界限与反思:警惕“为奇而奇”

在推崇“惊奇”的同时,必须划定其健康的边界。诗学惊奇必须服务于情感的真诚与精神的深度,否则便会滑向炫技、怪诞或空洞的呻吟。而且如上文所提及的,“惊奇”之后,诗歌还需要让人平静、安静、闲适,以达到情感波动后的平衡。

“奇”必须以“真”为根基。袁枚《随园诗话》云:“人赖性情,如化工之肖物;人乏真意,若剪彩为花,全无生气。” 脱离真实生命体验的刻意求奇,如同纸花,虽巧而无香。李贺部分诗作偶有“鬼斧”过甚而失于晦涩之嫌,便是教训。

“奇”需要“合道”。即符合艺术的内在逻辑与情感的真实逻辑。苏轼论诗画讲求“反常合道为趣”。“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是布局之奇,合乎人生希望之理;“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是对比之奇,合乎社会不公之实。它们的“奇”非但未削弱说服力,反而因其强烈的效果,更深刻地揭示了“道”(真理)。

“惊奇”的多样性。诗学惊奇不仅有“石破天惊”式的剧烈,也有“润物细无声”式的微妙。王维的“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在极致的宁静与闲适中,暗含着对命运流转、绝处逢生的了悟,这种顿悟带来的心灵开阔,同样是一种深沉而持久的惊奇。

笔者心中的“好诗主义”追求“惊诧效果”,但绝非鼓励标新立异、故弄玄虚。好的“惊奇”,应是诗人独特而深刻的感知、思想与精湛技艺 自然交融后的必然产物。它是对世界新颖的“发现”,而非生硬的“发明”。因此,“好诗主义”框架下的“惊奇”,本质上是 “有深度的创新” 与 “有力量的表达” 的同义词,它反对的是平庸的因袭与无病的矫情。“好诗主义”坚持“真善美”(内核)统一的“好”(名词),“惊奇”也需要“真善美”的伦理约束,这才是笔者心中“好”的“惊奇”。

结论

综上所述,“惊奇”绝非诗歌中可有可无的装饰品,而是其生命力的源泉与伟大性的试金石。作为一个核心的 诗学审美范畴,它连通了古老的哲学惊异与现代的审美创新,涵盖了从文本策略(意象、语言、结构)到审美心理(唤醒、更新、愉悦)再到诗学价值(对抗平庸、标志永恒)的完整链条。

在诗歌创作中,自觉追求“惊奇”,意味着诗人必须以赤子之心重新打量世界,以工匠精神锤炼语言,以求道之志叩问存在。在诗歌接受中,敏锐地感知并享受“惊奇”,则是读者保持心灵鲜活、进行精神攀登的证明。最终,真正卓越的诗学“惊奇”,会在那“惊鸿一瞥”或“深渊凝视”的刹那,将我们带离沉闷的日常,让我们在语言的巅峰,与存在的奥秘,与那个更真实、更深刻的自我—— 蓦然相遇,心驰神荡。这,正是诗歌历千万年而不朽的永恒魅力所在,也是“惊奇”作为诗学审美范畴的终极价值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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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封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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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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