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5-29 18:25:21
湖南日报5月29日讯(全媒体记者 郭宸 刘燕娟)2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长沙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法规、决定和人事任免案。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沈晓明出席会议。
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吴桂英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飞、胡旭晟,秘书长王晓科出席会议。副省长王一鸥、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朱玉、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叶晓颖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湖南省社区治理若干规定》《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办法》《湖南省促进中小学生体育锻炼若干规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长沙市轨道交通条例〉的决定》《衡阳市养犬管理若干规定》《永州市舜帝陵保护规定》《城步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辞职决定,报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沈晓明为本次会议任命的部分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赠发法律读本。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为本次会议任命的部分国家工作人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省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在湘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和省十四届人大代表,以及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责编:姚懿轩
一审:刘文韬
二审:贺佳
三审:蒙志军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湖湘情怀,党媒立场,登录华声在线官网www.voc.com.cn或“新湖南”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我要问

下载APP
报料
关于
湘公网安备 43010502000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