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拟为地质灾害防治立法,着力构建全方位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体系

郭宸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5-28 20:07:52

构建全方位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体系

湖南拟为地质灾害防治立法

湖南日报5月28日讯(全媒体记者 郭宸)“湖南是全国地质灾害重点防治省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缺少专门性地方性法规支撑,亟需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法治体系,破解突出短板、固化成熟经验。”5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

为破解以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责任虚化、分工不清、履职缺位等突出问题,条例草案进一步厘清压实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基层组织以及各类单位等的防治主体责任,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属地负责、社会参与的全方位责任体系。

条例草案还坚持源头预防、关口前移,将我省地质灾害防治“点面双控”经验上升为法定要求,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双控体系,实施动态调查识别、监测预警、工程治理等措施,防范和化解地质灾害风险。

条例草案聚焦农村切坡建房突出难题系统破题,明确农村建房选址要符合国土空间规划,避开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极高风险区和高风险区,严格管控切坡建房,明确切坡建房户的义务,新增切坡建房边坡防护要求,从制度层面构建严控新增、整治存量、长效管控的治理路径。

条例草案还围绕完善群测群防体系、推进专业监测能力建设、健全部门联动预警机制、规范应急响应等作出了规定,推动构建“人防+技防”相结合的现代化监测预警体系,健全全链条监测、预警、传递、响应工作机制。

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强化行刑衔接,明确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构成犯罪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明确有关部门建立案件移送、信息共享和案情通报的机制。将临水、临崖建房管理纳入法规,提升立法针对性。强化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对避险搬迁工作中可能产生的矛盾纠纷加强防范化解,进一步强化执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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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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