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钱请朋友刮彩票,朋友中了奖,这钱到底该归谁?︱生活有说“法”·金燕之谈

何金燕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客户端   2026-05-28 17:37:20

美好生活有说“法”,听金燕快乐普法。

最近有个爆款案例,剧情比电视剧还“抓马”!张某和谷某是好朋友,一起去买刮刮乐。张某掏了40块钱,买了两张,一人一张当场刮。张某没中,谷某刮出100万元大奖!扣完个税到手80万元。

结果,张某把谷某告到法院,要求谷某返还这80万元!

这钱到底归谁?网友争吵不休。一派说:凭啥?你出钱,但运气是人家的啊!另一派说:钱是张某掏的,分一半不过分吧?

今天咱不站队,不道德绑架,也不扯人情世故,就用法治视角,把这事儿聊透。

先划重点:买彩票,不是普通买卖!你买的不是那张纸,而是一次暴富的可能性,结果全凭运气!法律上,这种花钱买不确定运气,输赢全看偶然的合同,叫“射幸合同”。

注意!“射幸合同”,并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文写出来的合同类型,而是法学理论上的一个说法。但法院判案会认这个理,核心就盯着一点:中奖机会到底归谁!

啥叫“射幸”?拆开就懂!射:赌一把,拼概率!幸:幸运、偶然!合在一起:花钱买运气,输赢看天意!

很多人有个误区:我出钱买的,东西就是我的。但彩票是“射幸合同”,钱只是买机会的工具,机会才是真正的宝藏!

实际上,这种合同,生活里随处可见。买保险,没事白交保费,出事赔一大笔,赌风险发不发生。抽盲盒、抢福袋,花小钱碰大惊喜,全靠手气。

一句话:普通买卖是“稳”!“射幸合同”是“赌”!赌那点不确定的运气!

温馨提示:本栏目只普法,请理性看待彩票,其本质是低概率博弈,千万别上头!

回到百万彩票案,说清3个法律关键点:

1. 张某花40块钱,买的不是两张纸,而是两个独立的中奖机会。

2. 主动让朋友自己选一张彩票、当场刮,全程没拦、没说“中奖平分”、没说“机会还是我的”。法律认定:赠与当场生效,机会已经送出去了。张某赠与谷某接受,却事后反悔,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诚信原则!

3. “射幸合同”法理核心:出钱不等于拥有奖金,机会归谁,奖金就归谁!

法院最后驳回张某的诉求,80万元奖金归谷某。

金燕敲黑板:花钱请朋友刮彩票,想分奖金,事前明说,留好证据!

金燕之谈:别让一张彩票,掀翻友谊的小船!法律不认“我以为”,只认“事先说清楚”!真正靠谱的关系,从来都是事前讲明白,事后不扯皮!别让一时贪念,打翻友谊的小船,更变成法庭相见的尴尬!

文案/拍摄/剪辑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何金燕

通讯员 湘潭大学23级法学二班 石昕淇

湖南日报社政法工作室

省委政法委宣教处

省高级人民法院宣教处

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湘潭大学社会权益法律救助中心

联合出品

责编:何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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