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度郴州市苏仙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履职情况报告的公告

    2026-05-28 10:35:37

关于2026年度郴州市苏仙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履职情况报告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湖南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履职报告工作暂行办法》《郴州市苏仙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经郴州市苏仙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八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确定以下人员为2026年度郴州市苏仙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履职情况报告的对象(以下简称报告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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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任现职以来的履职情况,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

2.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岗位职责内容、取得的工作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3.职业操守以及作风建设、廉洁自律情况;

4.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做好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信访件办理情况;

5.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况。

2026年8月,区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报告对象的履职情况报告和各调查组的调查报告,并对报告对象的履职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布。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以上6位同志依法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意见建议受理单位:郴州市苏仙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电话:0735-2888963;邮箱:7105536@qq.com),意见建议受理有效期: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6月28日。

郴州市苏仙区人大常委会

2026年5月27日

责编:张思齐

一审:梁可庭

二审:罗徽

三审:陈淦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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