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单式”普法助企发展

刘丽佳 刘洋凌子     2026-05-27 15:04:10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刘丽佳 刘洋凌子)“采购招标环节,如何正确看待供应商的正常交往与潜在风险?”“技术图纸的内部流转,需要注意哪些法律界限?”5月25日,长沙县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主任刘莹刚一结束讲座,就被几名企业员工围住追问。这是发生在中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里的一幕。

长沙县检察院应邀入企进行法治讲座。​

当天,一场题为《以案为鉴,筑牢企业风险防线》的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在这里举行。现场座无虚席,200余名管理人员、中层干部及关键岗位员工认真聆听,有人不时在笔记本上记录,有人听到典型案例时微微皱眉。

讲座没有从枯燥的法条讲起。刘莹开门见山,结合近年来长沙县检察院办理的涉企犯罪真实案件,将贪污与职务侵占、受贿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等易发罪名,掰开揉碎地讲给大家听。“同一个行为,在国有企业可能构成贪污罪,在民营企业就是职务侵占罪——罪名不同,立案标准和量刑差距很大。”她一边讲解犯罪构成,一边穿插办案中遇到的真实情节,现场气氛专注而安静。

针对铁建重工装备制造的企业属性,讲座特意设置了“风险点排查”环节。采购招标、物资管理、技术保密……一个个岗位被逐一“过筛”,每个环节可能存在的管理漏洞和法律风险被清晰标出。“不是吓唬大家,是帮大家看清边界在哪里。”刘莹说。

一名参与讲座的中层干部会后表示:“以前觉得腐败是大领导的事,听了才发现,自己手里的一些签字权、推荐权,如果放松警惕,也可能成为被‘围猎’的缺口。”

长沙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这并非一次性的普法活动。下一步,该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对接企业法治需求,开展“订单式”普法宣传,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精准化,助力企业完善内部监督体系,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组稿: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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