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嘉鹏 范亚娉 2026-05-26 17:44:14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易嘉鹏 范亚娉)近日,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在民二庭法官团队的不懈努力下,原告贺某与被告常德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当场向原告退还1500元款项,双方握手言和,实现案结事了。
本案中,贺某系常德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洗浴门店的消费者。2025年1月26日,原告向被告会员账户充值3000元,当日消费1000元,剩余储值余额2000元,双方形成合法有效的服务合同关系。
此后,被告在未提前告知原告、亦未协商余额退还或服务转接等事宜的情况下,擅自停止经营该门店。2025年3月4日,被告在某平台公示“暂停营业”,经营场所长期关闭,实际已处于倒闭状态,且未张贴任何恢复营业通知。被告的行为致使服务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构成根本违约,导致原告剩余2000元无法继续使用。
贺某通过电话等方式尝试联系被告协商退款,但始终无法取得联系,遂向武陵区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带领审判团队认真梳理案情,准确把握争议焦点。
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耐心倾听原告诉求,同时向被告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及可能的法律后果。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团队既注重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又充分考虑被告的实际情况,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双方最终放下成见,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常德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按约定向原告贺某退还未服务款项1500元,贺某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主动提出撤诉申请,双方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原本以为这场官司要耗上很久,没想到法官这么耐心地帮我们调解,既省时省力,又真正解决了问题。”结案后,贺某专门写下感谢信,对承办法官团队的公正、高效、为民作风表示由衷感谢。
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是武陵区法院深入推进多元纠纷源头治理、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缩影。近年来,该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全过程,努力用最低成本、最快速度、最优方案化解群众纠纷,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民二庭庭长覃爱惠表示,基层法院受理的案件虽多为“小案”,但每一起案件都关系着群众的切身利益。下一步,武陵区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性化解,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
组稿:曾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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