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 2026-05-26 14:59:31
案例一:涟源市昱泰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双峰县富强大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违规允许未安装阻火装置的货车进入仓库区案
2026年2月11日,娄底市应急管理局根据2月9日公安移交线索分别对涟源市昱泰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双峰县富强大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进行调查,查明:上述公司均存在未向零售经营者提供烟花爆竹配送服务,且违规允许未安装阻火装置、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货车进入仓库区装载烟花爆竹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2026年5月9日,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对两家公司分别处人民币一万元整的罚款。
案例二:涟源市陈某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
2026年1月3日,涟源市烟花爆竹联合打非队伍在伏口镇伏口社区市场陈某梅经营的商店(未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仓库内发现78箱烟花爆竹,该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严重威胁到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涟源市公安局依法对陈某梅予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案例三:双峰县洪山殿镇某商行超量储存被立案调查案
2026年3月19日,娄底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双峰县洪山殿镇某商行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商行超量储存烟花爆竹储存烟花1000件、鞭炮856件。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双峰县应急管理局对该批烟花爆竹依法予以处置,并对该店进行了立案调查。
(来源:“娄底应急管理”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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