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护一江碧水 筑牢生态屏障——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洞庭湖环境资源法庭工作纪实

张蕾 陶江云     2026-05-26 11:24:41

湖南法治报通讯员 张蕾 全媒体记者 陶江云

碧波万顷,洞庭浩渺;法徽熠熠,守护安澜。

作为守护洞庭湖生态环境的专门司法力量,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洞庭湖环境资源法庭始终深耕环资审判主业,以法治之力护航流域生态安全,以专业之能践行生态文明理念。

当前,法庭刚刚完成新址建设,这不仅是君山法院生态司法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更是法庭10年来深耕洞庭生态保护、践行司法为民使命的集中展现。立足新起点、奋进新征程,洞庭湖环境资源法庭正以专业化审判、协同化治理、创新化服务,全力打造洞庭湖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标杆,为“守护好一江碧水”筑牢坚实司法屏障。

君山区人民法院洞庭湖环境资源法庭新址。​

专庭专营 打造生态司法专业阵地

生态兴则文明兴,法治强则生态安。洞庭湖作为长江流域重要调蓄湖泊和生态屏障,其生态保护事关区域发展全局、事关民生福祉。

碧波万顷​的洞庭湖。

为回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迫切期盼,落实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君山法院在2016年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洞庭湖环境资源法庭,推动环境资源审判从“分散审理”向“专门管辖、专业审判”转型,构建起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实现涉环境资源案件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裁判尺度。

法庭聚焦洞庭湖流域生态保护核心任务,集中管辖涉洞庭湖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采砂、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实现“一类事项一个部门统筹、一个区域专业法庭守护”。新址落成后,法庭硬件设施全面升级,集诉讼服务、智慧庭审、生态修复执行、法治宣传研学等功能于一体,配备专业化审判团队与智能化办案设备,以规范化、智能化建设提升审判质效,让生态司法更专业、更高效、更便民。

从法庭设立到新址启用,从机制完善到能力提升,洞庭湖环境资源法庭始终深耕环资审判领域,精准适用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不断提升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生态修复裁判等专业能力,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涉生态案件。

公正裁判 守护洞庭生态绿水青山

司法裁判是守护生态环境的最后一道防线。洞庭湖环境资源法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实现“惩治一个、修复一片、教育一方”的司法效果。

君山区人民法院洞庭湖环境资源法庭巡回审判现场。​

法庭坚持严惩犯罪与生态修复并重,在依法审理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等刑事案件时,严格适用法律,让破坏环境者付出应有代价;在民事、行政案件审理中,充分运用司法手段支持行政机关履职,维护公共利益与群众环境权益。针对洞庭湖生态保护特点,法庭创新适用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劳务代偿、生态赔偿等多元化生态修复方式,推动“毁绿者”变“复绿者”,让受损生态得到及时有效修复。

在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中,法庭依法判处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判令其承担渔业资源修复责任,通过增殖放流鱼苗修复水域生态;在涉湿地保护案件中,督促责任人及时拆除违法设施、恢复湿地原貌,守护洞庭湖生物多样性。10年间,法庭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600余件,一批有影响力、有示范意义的精品案件,成为洞庭湖流域生态司法保护的鲜活样本,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以司法力量守护洞庭碧波。

同时,法庭坚持司法公开与普法宣传同步推进,通过庭审直播、典型案例发布、巡回审判等形式,把法庭变成生态法治宣传的课堂,引导群众增强生态环保意识、树立法治观念,营造“爱护洞庭、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协同共治 凝聚生态保护强大合力

生态环境治理是系统工程,需要多方联动、协同发力。洞庭湖环境资源法庭始终坚持系统观念,主动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保护区管理等部门协作配合,构建“司法+行政”协同保护格局,凝聚起洞庭湖生态保护的强大合力。

联合普法活动现场。​

法庭建立健全线索移送、联合执法、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与长江航运公安局岳阳分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君山分局、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单位常态化沟通协作,对重大环境资源案件提前介入、协同处置,实现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有效衔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针对跨区域、跨流域生态保护难题,法庭积极探索司法协同机制,加强与周边地区法院、行政部门联动,推动流域生态保护一体化、协同化。

此外,法庭深化与湖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等高校院所合作,搭建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融合平台,围绕生态环境法典适用、跨流域司法协同、生态修复机制等重点课题开展研究,以理论创新赋能司法实践,以实践经验反哺理论研究,培养高素质生态法治人才,为洞庭湖生态司法保护提供智力支撑。

从单打独斗到协同共治,从分散发力到集成联动,洞庭湖环境资源法庭以开放协作的姿态,凝聚起全社会守护洞庭湖的共识与力量,让生态保护从“司法独角戏”变成“社会大合唱”。

守正创新 践行司法为民初心使命

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向往,就是法庭工作的奋斗目标。洞庭湖环境资源法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贯穿工作全过程,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效,以司法之力守护群众环境权益,增进民生福祉。

在岳阳三江口,长江里的“微笑天使”——江豚逐浪归来。​

法庭优化诉讼服务流程,开通环境资源案件“绿色通道”,实行快立、快审、快执,降低群众维权成本;深入湖区、乡镇、社区开展巡回审判,把庭审搬到群众身边,让司法服务更接地气、更贴民心;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主动作为、高效履职,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信任与支持。

作为生态法治宣传与研学的重要阵地,法庭创新开展生态法治研学、沉浸式普法等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生态法治理念,让法治精神融入日常、深入人心。从青少年法治教育到企业环保普法,从湖区渔民普法到基层干部法治培训,法庭持续拓宽普法覆盖面,推动生态法治理念落地生根。

初心如磐,使命在肩。洞庭湖环境资源法庭始终扎根洞庭湖畔、坚守司法一线,用忠诚与担当守护一湖碧水。新征程上,法庭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实施为契机,持续深化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改革,不断提升专业化审判水平,完善协同共治体系,创新司法服务模式,全力打造全国一流环境资源审判法庭,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洞庭湖流域生态安全与绿色发展。

责编:谭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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