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 2026-05-25 21:14:35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5月25日讯(通讯员 肖攀林)当前,绥宁县正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绥宁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响应县委号召,将文明创建深度融入检察履职日常,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开展路面清淤、文明劝导、卫生整治等系列志愿服务活动,用“检察蓝”点亮城市文明底色。
闻汛而动:紧急清淤保畅通
5月22日,受持续强降雨影响,县城青龙路段路面淤积大量泥沙、碎石,湿滑泥泞,不仅影响市容环境,也给群众出行带来安全隐患。绥宁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组织全体检察人员赶赴现场,集中开展路面清理工作。
清淤现场,淤泥混合碎石与枯枝杂物,最深处没过脚踝。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瑞平以身作则,带头挥锹铲泥;全体检察人员分工协作,有的用铁锹铲除淤泥,有的用扫帚清扫积水,有的徒手捡拾碎石杂物。经过数小时连续奋战,青龙路段泥沙、碎石被全面清理干净,路面恢复整洁畅通,安全隐患彻底排除。

常态长效:每周坚守文明岗
除集中整治外,绥宁县人民检察院还将文明创建工作常态化。每周,检察人员都会前往绿洲大道路段,开展文明劝导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让“检察蓝”成为街头一道固定的文明风景线。
活动中,检察人员手持扫帚、垃圾夹、小铲子等工具,认真清扫路面垃圾,清理绿化带内的烟头、纸屑,铲除墙面“牛皮癣”,不留盲区、不漏死角。同时,他们还深入沿街商铺、路口斑马线,耐心劝导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行人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向市民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知识,引导大家从自身做起,共同维护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环境。

践行初心:人人都是参与者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人人都是参与者。我们检察人员不仅要当好法律监督者,更要当好文明创建的践行者。”一名青年检察人员一边清理路面一边说道。
下一步,绥宁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目标,常态化做好绿洲大道路段文明劝导与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同时主动融入全县创建大局,以更实的作风、更足的干劲,用实际行动诠释“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初心使命,为绥宁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坚实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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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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