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5-23 08:40:04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5月23日讯(记者 彭婷)记者刚刚从湘乡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获悉,根据当前天气形势,依据《湘乡市市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湘乡市应安委决定:自2026年5月23日5时00分起,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湘乡市应安委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应急响应要求,党政主要领导亲自部署,防汛责任人到岗到位,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工作,严防城乡积涝、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加强易渍易涝点、地下空间(地下车库)、病险水库、切坡建房点等巡查值守和道路交通、景区商区、临时建筑、设施农业等安全防范,果断组织危险区群众转移避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与城市运行安全有序。

附件

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1)防汛值班:市应安委办副主任在岗带班,增派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力量。值班人员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雨情、水情、险情、灾情等情况,适时向市应安委办领导报告。市应安委各相关成员单位安排相应人员 24 小时值班值守,其中,水利、自然资源、气象、水文、住建、城管、交通等防汛关键部门要安排领导在岗带班值守。

(2)防汛会商与组织:市应安委分管防汛的副主任(副市长)或由其委托市应安委办主任主持防汛会商,作出相关工作部署,加强汛情监测预警和相关工作指导,将有关情况向市应安委负责人、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通报有关单位。

(3)市应安委成员单位工作要求:由市应安委办部署,相关单位派出工作组赶赴所联系的县市区指导防汛救灾工作。

(4)应急调度:各乡镇(街道)加强对堤防和沿堤设施的巡查,根据降雨情况和水情及时关闭闸门和开启排涝设备,有关堤垸负责人和水利工程设施防汛责任领导到岗到位,做好本级防汛物资、资金、人力和水库(水电站)等防洪工程调度。

(5)乡镇人民政府工作要求:党政主要领导至少有一人带班,加强值班值守,各级防汛责任人到岗到位,通信保持24小时畅通;水库(水电站)、骨干山塘、病险山塘、尾矿库、城镇易涝点、地质灾害隐患点、中高风险切坡建房户、山洪灾害易发区责任人开展防汛巡逻查险及抢险工作,并将重要情况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和市应安委及市人民政府。

责编:彭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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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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