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野蛮施工亮剑!破坏燃气管道,一律“零容忍”

刘乐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5-21 16:57:16

湖南日报5月21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乐 通讯员 周铁朋 冯磊)当前,省内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事件仍时有发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发布提示,对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的违法行为实施“零容忍”执法,对未落实涉气施工管理责任的相关责任主体,坚持责任倒查,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做好事前防范。项目设计前,建设单位应向燃气管理部门、燃气经营企业书面咨询,查明施工范围内及毗邻区域地下燃气管线情况,及时将资料共享给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挖机租赁单位。项目设计时,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燃气管道保护要求,对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安全防范意见,确保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不影响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

严把开工关口。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提前告知燃气经营企业,会同施工单位与燃气经营企业签订燃气管道保护协议、制定保护方案和应急抢险预案;燃气经营企业应发放《燃气设施交底记录及施工注意事项》《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保护告知书》。施工单位及挖机租赁企业须在挖机醒目位置张贴“严禁挖坏燃气管道”警示标识,确保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正式施工前,施工企业应开展安全施工教育,向操作人员发放岗位风险告知卡并签订安全施工承诺书。对燃气管线不明或未开展安全教育的,操作人员有权拒绝违章作业。

项目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牵头落实保护方案,加强日常检查。施工单位机械作业须严格落实保护措施,临近管线部位施工尽可能采取人工作业。燃气经营企业应安排专业人员现场旁站指导,填写旁站记录。

燃气经营企业应加大巡线巡查力度,运用智慧燃气管理举措,全面提升人防物防技防能力。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方式,鼓励社会公众举报第三方违规施工破坏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的行为,营造群防群治、共同保护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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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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