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16 11:46:08
湖南法治报讯(全媒体记者 曾雨田 通讯员 郭力豪)住进新房3年,7万元装修款却迟迟不结。面对法院执行,他拉黑法官电话、玩起“失踪”。直到被传唤至法院、当面收到《预拘留决定书》,这位“装睡”的被执行人才终于慌了神。近日,安乡法院通过“预拘留”措施,成功执结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朱某当场支付1万元,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2022年,周某经朋友介绍,为朱某未成年女儿的商品房进行装修。双方通过微信沟通达成协议,由周某承包全部施工。同年8月底,工程完工,朱某一家于年底入住新房。2024年1月,双方结算确认工程总价14万元,朱某已支付7万元,尚欠7万元。周某多次催讨无果后诉至法院。2025年5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但朱某再次失约,周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朱某,对方先是称经济困难,后干脆将法官电话拉黑,玩起了“失踪”。经调查并依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法官发现朱某实际仍经常居住在该装修房屋内。掌握情况后,法院迅速出击,将朱某传唤至法院,当场向其宣读《预拘留决定书》,告知拒不履行生效裁判将面临的严重法律后果。
面对法律的强大震慑,朱某态度立即转变,表示愿意还款,但请求最后宽限。最终,在执行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朱某当场支付周某1万元,剩余款项每月分期偿还,于2028年3月30日前全部履行完毕。
法官说法:预罚款、预拘留等“预强制措施”是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具体体现。在正式采取强制措施前给予被执行人一个“缓冲期”,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又给予其主动履行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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