侃财邦|湖南推出房地产新政,看点新鲜

刘乐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5-13 21:20:10

5月13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九部门,印发《湖南省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下称“新湘十条”)。此次“新湘十条”是在2025年《湖南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简称“湘十条”)基础上的优化升级。

有哪些“新”看点?侃财君梳理发现,在去年26项措施基础上,增加到了38项,在存量房收购、以旧换新、安置方式、公积金使用等维度均有新的提法和突破,政策工具箱更加丰富。

干货速览,这些重点请留意

“新湘十条”重点围绕存量商品房收购、住房“以旧换新”“好房子”建设、“三个一”住房工程、公积金政策优化等方面,制定了相关支持措施。

推进收购存量商品房。支持地方政府专项债收购存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鼓励发行REITs。

加大新建商品房销售支持力度。实施购房贷款套数核减政策,落实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30%政策。

促进住房“以旧换新”。给予购房补贴,支持“卖旧换新”,鼓励“收旧换新”,推动“拆旧换新”。

优化安置方式。原则上不再新建安置房,积极推行房票安置。

实施“三个一”住房工程。强化青年人才驿站、租房补助、购房补贴、贷款贴息等保障。

加快“好房子”建设。明确建设标准、示范创建与政策支持。

优化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聚焦人才、初婚初育、多孩家庭,优化首付比例、贷款年限、可提可贷、跨市统筹等政策。

(AI生成)

优化用地政策和盘活资产。支持土地分宗、收回、“商改住”及商服用地复合利用。

助推房地产开发企业纾困减负。开展“送解优”行动,发挥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常态化推进房地产“白名单”项目扩围增效。

提升房地产市场监管质效。落实二手房网签备案制度,推动二手房先网签后缴税;全面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支持跨银行办理“带押过户”手续。

政策升级,有哪些新亮点

与去年“湘十条”相比,此次新政在需求激活、“以旧换新”、人才安居、品质升级等多维度实现了突破。

购房门槛进一步降低。新政明确,支持各地将新建商品房销售环节产生的地方留存税用于购房奖补。省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贷款的(含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以县市区(园区)为单位认定住房套数,已有住房的再购房可核减1套,精准降低了换房成本。同时,商业用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落实30%,为购买商铺、公寓等商业物业减轻了资金压力。

(AI生成)

“以旧换新”多路径同步发力。“卖旧换新”鼓励购房人、经纪机构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合作提供旧房“帮卖”服务,签订三方换房协议,期满未售出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收购旧房或退还新房认购金。“收旧换新”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收购二手房,可通过双方协商、第三方机构评估等方式合理确定收购价格。各地政府可指定国有企业作为收购主体,通过财政注资、银行贷款、自有资金等方式,收购二手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安置房、人才房等。“拆旧换新”则鼓励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对符合条件的,由房屋产权所有人自主出资对住房依法申请拆除重建,消除住房安全隐患,提升住房品质。

人才安居构建全周期保障体系。“一张床”方面,到2027年底在全省打造100个“青年驿站”(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驿站),重点为异地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毕业三年内)留湘来湘提供不少于7天、不超过14天的免费住宿。“一间房”方面,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对毕业年度在湘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不含编制内及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可由就业地发放最长不超过两年的租房补贴,或对符合条件的留湘来湘创业大学生和青年人才提供最长不超过两年的免租金入住。鼓励各地将新就业群体纳入留湘来湘就业创业人才住房保障范围。“一套房”方面,鼓励对创业大学生、青年人才和高层次人才或其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发放购房优惠券或给予购房补贴。

“好房子”建设有了明确时间表。全省将出台建设导则和提升住房品质政策文件,每年评选50个省级标杆项目。2026年新开工项目符合“好房子”建设导则的比例不低于20%,力争3年内达到60%以上。这意味着“好房子”不仅是发展方向,也成为硬性约束。金融机构将加大对“好房子”项目的信贷支持,容积率奖励、公积金提额等政策同步跟进,从政策端引导房企“拼品质”。

(“五一”假期,看房客在某楼盘样板间参观。 侃财君 摄)

公积金政策迎来系统性松绑。侃财君注意到,38项措施中公积金占了9条。

门槛大幅降低——人才开户缴存1个月即可申请贷款,灵活就业人员连续缴存6个月或一次性补足6个月缴存金额即可申请。

额度显著提升——高层次人才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至4倍,留湘来湘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和青年人才可放宽至2倍,初婚初育家庭、二孩及以上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将贷款额度上限再提高30%以上。

使用方式更加灵活——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可互相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支持公积金用于缴纳购房契税、维修资金,支付物业费、房租、大病医疗费用,以及用于住房适老化适儿化改造、老旧住宅电梯加装更新、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等。公积金从“购房专用”拓展为“住房全生命周期支持”,资金使用效率大幅提升。

新政落地,多方迎来新利好

湖南省“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新湘十条”的出台,在去年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加码,释放了政策持续发力的明确信号。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此次“新湘十条”兼顾短期纾困与长期转型,在去库存、优供给、促需求三个维度形成了更紧密的政策闭环。

去库存方面,除了政府收购存量商品房、推行房票安置等既有工具,此次新政新增的“卖旧换新”“收旧换新”“拆旧换新”,为二手房和新建商品房提供了多通道去化路径。

优供给方面,“好房子”建设有了省级量化目标和配套激励,加之土地基准地价灵活调整、“商改住”等存量盘活措施,推动供给结构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

促需求方面,跨区域购房套数核减降低了改善门槛,地方留存税用于购房奖补增强了财政支持能力,“三个一”住房工程和公积金系统性松绑等政策,精准激活了刚需与改善型需求。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透露,“新湘十条”于2026年5月13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3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国家调整后的政策为准。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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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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