犇视频 2026-05-13 18:10:15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5月13日讯(全媒体记者 卜岚 通讯员 周彩艳)今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九部门,印发《湖南省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下称“新湘十条”)。其中明确,湖南将优化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在省内首次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留湘来湘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青年人才及高层次人才,购买自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缴存满1个月即可申请。
在支持青年人才购房方面,“新湘十条”指出,将实施“三个一”住房工程,即提供“一张床”、保障“一间房”,购买“一套房”。其中,到2027年底在全省打造100个“青年驿站”,为来湘留湘青年提供7至14天免费住宿;对毕业年度在湘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不含编制内及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发放最长不超过两年的租房补贴;对创业大学生、青年人才及高层次人才或其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购房优惠券或购房补贴。
在公积金政策方面,将对在省内首次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留湘来湘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青年人才及高层次人才,购买自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缴存满1个月即可申请,首付款比例给予最大优惠,最高额度可不与账户余额挂钩,按工作待遇基数及劳动(聘用)合同年限合理确定,其中,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至4倍,留湘来湘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青年人才可放宽至2倍。初婚初育家庭、二孩及以上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将贷款额度上限再提高30%以上。延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年龄上限,最高可在法定退休年龄上增加5年。
此外,加大新建商品房销售支持力度。省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贷款的(含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以县市区(园区)为单位认定住房套数,在拟购住房所在县市区(园区)已有住房的,核减1套住房套数;落实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30%政策。
在“以旧换新”方面,落实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鼓励各地给予“以旧换新”购房补贴;支持“卖旧换新”,鼓励购房人、经纪机构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合作提供旧房“帮卖”服务,期满未售出的,可由开发商按约定收购或退回认购金;鼓励各类经营主体收购二手房,鼓励国有企业收购二手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或人才住房;推动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满足居民改善居住条件需求。
此外,加快“好房子”建设。出台全省“好房子”建设导则和提升住房品质政策文件,并开展“好房子”建设评选,省级每年评选50个省级标杆项目。对“好房子”建设项目,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各地给予容积率奖励、住房公积金贷款提额等政策支持。
据悉,“新湘十条”于2026年5月13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3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国家调整后的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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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犇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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