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涛 2026-05-13 17:26:59
丁涛
摘要:武陵源区是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也是典型小区域行政区。机构改革后,当地整合农业、水利、乡村振兴等职能组建农业农村水利局,下设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一承担全域涉农、涉水、涉乡村振兴领域执法监管职责。受区域面积小、法治人才匮乏、队伍组建时间短、多领域职能融合难等现实条件制约,基层执法仍面临体系运行不畅、专业能力不足、基础保障薄弱、部门协同不畅等突出问题。本文立足武陵源区情实际,系统梳理农业农村水利综合执法现状与困境,从机构机制、队伍能力、保障体系、执法效能、法治环境五个维度提出对策,探索适合小区域、复合型、旅游型区县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路径,为武陵源乡村振兴、生态保护与旅游融合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关键词:武陵源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小区域治理;法治人才;执法规范化
一、引言
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最后一公里”,也是保障“三农”工作、水利安全、推进乡村振兴落地见效的关键力量。党中央、国务院明确将农业、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五支队伍列为全国重点建设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持续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执法职能整合、执法力量统合,不断夯实基层治理的法治根基。
武陵源区地处张家界市核心景区,其行政区域狭小、文旅融合程度高,农业农村呈现“小规模、精品化、景观化”的鲜明特点。本轮机构改革中,原农业局、水利局、乡村振兴局职能深度整合,组建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并同步新成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一行使涉农、涉水、涉乡村振兴领域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及行政强制职权,实现了“一个部门管执法、一支队伍管到底”。
从实际运行来看,这支执法队伍组建时间不长,人员多由原各单位划转调剂而来,专业背景差异大、法治人才储备严重不足,再加上小区域治理普遍存在的“事繁权少、人少事多”困境,导致执法规范化、专业化、协同化水平与现实需求仍有较大差距。本文立足武陵源小区域、旅游型、复合型治理实际,坚持问题导向与实践导向,聚焦基层综合执法堵点难点,推动执法工作从“物理整合”向“化学融合”转变,真正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与服务旅游发展、守护生态安全、助力乡村振兴有机结合起来。
二、武陵源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基本概况与现实特点
(一)机构与职能整合情况
武陵源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隶属于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实行“局队合一、属地管理”管理体制,整合了以往分散在多个科室、多个领域的执法事项,实现权责集中、力量统一。具体涵盖四大板块:
农业领域执法:包括种子、化肥、农药、兽药、饲料、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植物防疫检疫、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农村宅基地使用与监管等;
水利领域执法:包括水资源管理、河道采砂管控、水土保持监督、水利工程设施保护、河湖管理、供水节水监管等;
乡村振兴领域执法:包括乡村建设项目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惠农补贴政策落实、项目资金规范使用等相关监管执法;
其他关联事项:涉农安全生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渔业渔政管理等。
整体来看,执法链条覆盖生产、经营、资源、环境、安全、民生全领域,对执法人员提出了“多线合一、一专多能”的高要求。
(二)队伍与人员基本情况
执法大队组建时间短,人员以划转、内部调剂为主,公开招录补充极少,整体呈现出较为明显的“三多三少” 特征:
1.业务型人员多,法治型人员少:绝大多数人员来自农技推广、乡村建设等业务岗位,法律专业出身、系统接受过执法训练的人员占比偏低;
2.中年人员多,年轻骨干少:队伍年龄结构整体偏大,既懂农业水利业务、又精通法律程序、善于办案取证的年轻复合型骨干明显不足;
3.经验型人员多,专业化培训少:长期从事业务管理工作,针对执法程序、证据固定、裁量适用、案卷制作、复议应诉等专业训练严重不足,实战能力偏弱。
同时受小区域编制总量严格控制,执法人员数量有限,一人多岗、一岗多责、身兼数职成为常态,日常工作负荷较重。
(三)武陵源区小区域治理的独特现实
武陵源区面积小、人口少、旅游主导、生态敏感,决定了其执法环境与其他农业大区截然不同:
1.区域空间小、监管对象散:辖区面积有限,农业农村多分布在景区周边与城郊地带,执法半径短、响应速度快,但经营主体分散、业态混杂,精细化监管难度不小;
2.旅游属性强、形象要求高:农业农村与旅游发展深度融合,精品民宿、观光农业、生态采摘、乡村旅游点多面广,执法既要守住安全底线,又要维护旅游秩序、守护景区品牌形象;
3.生态标准严、社会关注度高:作为世界自然遗产地,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河湖生态治理任务重、标准高,任何执法不规范行为都容易引发关注;
4.法治资源紧、支撑力量弱:区级层面法律专业人才总量不足,公检法司及法律顾问力量有限,执法人员办理复杂案件时外部专业支撑不足;
5.群众期待高、执法敏感度高:游客、经营主体、当地群众对执法规范性、文明度、公信力要求高,直接关系区域营商环境和政府形象。
三、武陵源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面临的突出问题
(一)机构机制不顺:整合不到位,运行不顺畅
一是“三定”方案落地和岗位配置相对滞后。机构新组建不久,内部岗位职责、办案流程、协作分工仍在磨合完善,部分职能边界不够清晰,存在交叉监管或监管空白现象。二是局队之间“管罚衔接”不够顺畅。业务科室与执法大队信息互通、线索移送、联合检查、整改回访未形成常态化机制,一定程度存在“重审批轻监管、重服务轻执法” 的倾向。三是跨部门协同联动薄弱。与市场监管、公安、生态环境、乡镇(街道)等单位联动不足,重复检查、推诿扯皮等问题时有发生,难以形成监管执法合力。
(二)队伍能力不足:法治人才匮乏,专业素养不匹配
一是法治人才结构性短缺问题突出。精通法律、行政法规的专业人员严重不足,多数执法人员属于“半路出家”,对《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及执法程序、裁量基准、案卷制作等掌握不够扎实。二是多领域知识融合难度大。涉农、涉水、涉乡村振兴法律法规数量多、更新快,执法人员短时间内难以全面精通,实际工作中容易出现“不会执法、不敢执法、执法不规范”等问题。三是实战执法能力偏弱。现场调查取证、法律文书制作、听证复议应诉、突发情况处置等能力参差不齐,案卷质量高低不一,存在程序瑕疵、证据不足、法律适用不准确等风险。四是培训体系不完善。培训频次偏低、内容偏理论,缺少结合武陵源小区域特点、旅游场景、复合型案件的实战模拟、案例教学和现场实训,学用结合不够紧密。
(三)保障体系薄弱:人财物投入不足,支撑能力弱
一是人员编制紧张。受小区域编制总量限制,执法人员数量与繁重任务不匹配,日常巡查、专项整治、案件办理、普法宣传等工作压力持续偏大。二是经费装备保障不足。执法经费未实现稳定足额保障,交通设施、移动办案终端、勘验取证工具等配备不足,信息化、智慧执法建设滞后。三是基层执法阵地缺失。乡镇一级没有固定执法站点,主要依靠乡镇农技、水利人员协助开展工作,但这类人员无执法资格,难以有效承担日常巡查和线索上报职责。四是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执法工作责任重、风险高、压力大,但容错纠错、考核奖励、职级晋升向一线倾斜不够,一定程度影响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四)执法效能不高:规范化水平低,办案质效待提升
一是程序意识不够强。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现象,现场检查不规范、权利告知不到位、文书送达不严谨、执法全过程记录不完整等问题时有发生。二是自由裁量权使用不够规范。裁量尺度把握不一,偶尔出现同案不同罚、畸轻畸重情况,影响执法公信力。三是案件办理质效不高。案件数量偏少、类型单一,以简易程序、轻微违法案件为主,办理重大复杂案件能力不足,执法震慑作用不强。四是“重处罚、轻指导”倾向明显。普法宣传和服务指导前置不足,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运用不够,容易引发群众对立情绪,执法效果打折扣。
(五)法治环境欠佳:群众法治意识弱,执法氛围待优化
一是经营主体与群众法律意识仍然淡薄。对泔水饲喂生猪、动物检疫、渔政禁捕、农资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知晓率不高,理解不到位,导致无检疫证明销售生猪、家禽,非法捕捞、违规使用农资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二是景区周边执法敏感度高、处置难度大。武陵源作为旅游核心区,执法行为易被游客拍摄、传播,舆论关注度高,一旦处置不当容易引发误解,对执法的规范性、文明度、现场把控能力要求更高。三是基层配合度有待提升。部分养殖户、经营户、村组群众对执法工作不理解、不配合,在调查取证、现场制止、督促整改等环节存在一定阻力,基层执法环境仍需持续优化。
四、优化武陵源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对策路径
(一)健全机构机制,夯实规范化运行基础
一是完善“三定”落实与内部治理。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办案流程、裁量基准、考核标准,全面推行案件主办人、法制审核、集体审议制度,实现权责清晰、流程规范、运转高效。二是强化局队“管罚衔接”。建立业务科室与执法大队信息互通、线索移送、联合检查、整改回访常态化机制,构建“审批—监管—执法—回访”闭环管理体系。三是构建跨部门协同格局。健全与市场监管、公安、司法、乡镇(街道)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交叉检查、案件会商,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升执法震慑力。四是压实乡镇属地责任。搭建“执法大队、乡镇、村居”三级联动网络,明确协查、巡查、宣传、线索上报职责,打通执法“最后一公里”。
(二)建强执法队伍,破解法治人才匮乏瓶颈
一是实施人才精准引育计划。积极争取编制倾斜,优先招录法律、农业、水利专业人员;在系统内选调业务骨干,建立“法治骨干 + 业务骨干”双向培养机制,加快人才融合。二是构建实战化培训体系。坚持常态化学法,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线上课程相结合;开展案例研讨、模拟办案、案卷评查、旁听庭审等实战练兵;推行“老带新、跨领域帮带”,快速提升一专多能能力。三是严把执法资格关口。组织全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实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全覆盖。四是强化作风与廉政建设。严明纪律规矩,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自律的基层执法队伍。
(三)强化综合保障,提升整体支撑能力
一是稳定经费装备保障。将执法经费、装备购置、培训、抽检等全额纳入财政预算,按标准配齐交通设施、执法记录仪、移动办案终端,加快推进智慧执法、数字执法。二是优化人员激励保障。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向一线办案人员倾斜;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鼓励担当作为;在评先评优、职级晋升上重点倾斜执法岗位,增强职业认同感。三是健全法律顾问与法制审核。聘请专(兼)职法律顾问,重大执法决定全部落实法制审核,有效降低执法风险。四是推进基层执法阵地建设。依托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执法联络点,配备专职或兼职协管人员,实现巡查、宣传、受理、上报工作常态化。
(四)提升执法效能,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执法公示全面、全过程记录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严格,确保程序合法、过程留痕、决定公正。二是规范自由裁量权。细化裁量基准,统一执法尺度,坚决防止畸轻畸重、同案不同罚,维护执法公信力。三是创新执法方式。推行柔性执法,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多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推行精准执法,用好“双随机、一公开”、重点监管、风险预警,减少对市场主体干扰;推行阳光执法,主动公开执法依据、流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全面提升案卷质量。统一文书模板,规范制作、归档、评查流程,以优秀案卷评查带动整体执法水平提升。
(五)优化法治环境,营造良好执法氛围
一是开展精准普法宣传。结合旅游与农业特点,深入乡村、经营主体、景区、社区,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解读法律法规,提升群众知晓率和守法自觉性。二是坚持服务型执法理念。把执法、普法、指导、帮扶结合起来,主动帮助经营主体规范经营、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三是主动融入旅游发展大局。规范乡村养殖、民宿、观光农业经营秩序,守护武陵源生态底色和旅游品牌,助力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建设。四是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和投诉方式,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五、实践成效与预期价值
通过系统推进上述措施,武陵源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有望实现五大转变:一是队伍由“多元整合”向“专业融合”转变,法治人才短板得到有效补齐;二是机制由“分散运行”向“协同高效”转变,局队、部门、乡镇联动更加顺畅;三是执法由“经验粗放”向“规范精准”转变,程序、裁量、文书全面达标;四是保障由“薄弱不足”向“稳定有力”转变,人财物支撑持续强化;五是环境由“被动守法”向“自觉尊法”转变,营商环境和区域形象持续优化。
对武陵源而言,规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不仅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在要求,更是守护农业安全、水利安全、生态安全、旅游安全的底线工程,是服务乡村振兴、赋能旅游发展的保障工程。小区域同样可以实现大治理、精执法、优服务,相关探索可为全市乃至全省小区域、复合型、旅游型区县综合执法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六、结论与展望
武陵源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建时间短、基础薄弱、任务繁重,面临区域小、人才缺、职能多、标准高、压力大的现实挑战。必须立足区情实际,坚定不移走小而精、专而强、联而合、规而优的规范化建设路径:以机构机制完善为前提,以队伍能力建设为核心,以综合保障强化为支撑,以执法效能提升为关键,以法治环境优化为基础,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未来,随着改革不断深化、保障持续加强、能力稳步提升,武陵源将打造一支适应小区域治理、旅游发展、生态保护、乡村振兴需要的基层综合执法铁军,实现执法规范化、监管精准化、服务优质化、治理现代化,为建设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推动农业农村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贡献可参考的“武陵源方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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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审计厅. 审计视角下的基层农业综合执法现状及改进建议[J].审计月刊,2025(09).
中国农村网. 新时代农业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对策[J].中国农村,2024(04).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执法护农谱新篇——“十四五”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答卷[R].2025.
(作者系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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