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对背”调解 巧妙化心结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5-13 10:46:17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通讯员 李嘉彬

“多亏了村干部和司法所的同志,帮我女儿把这笔赔偿款要到了,我们心里这块石头终于落地了。近日,石门县所街乡聋哑村民张某婷的母亲向前来回访的乡司法所工作人员连连道谢。

这本是一起因家禽啄食庄稼引发的普通邻里纠纷,却因为当事人张某婷聋哑人,沟通困难,一度让事态陷入僵局。最终,在所街乡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耐心调解下,一场可能激化的矛盾被化解在萌芽状态。


2026年1月8日组织第一次调解

事情起因于20251227日,张某婷因饲养的鸡多次啄食邻居刘某岩种植的油菜苗,遭到刘某岩指责。矛盾逐渐升级,双方发生争执,张某婷先行动手,随后刘某岩及其邻居刘某光共同对张某婷实施了暴力行为,导致张某婷身体多处挫伤,被送往医院治疗。

由于张某婷无法正常言语沟通,其兄嫂认为妹妹受了委屈,坚持要求对方赔偿6000元,涵盖医疗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失费等。而刘某岩和刘某光则认为自己是“被迫还手”,只愿承担部分医疗费,对额外赔偿坚决拒绝。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2026年1月8日,所街乡司法所所长易远翔作为调解员,组织双方在村委会进行第一次“面对面”调解。现场气氛紧张,张某婷的兄嫂情绪激动,坚持赔偿要求;刘某岩、刘某光则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根本拿不出那么多钱。由于双方分歧过大,加之张某婷本人无法直接表达,只能通过家属转述,信息不对称使调解陷入僵局,第一次调解无果而终。

春节将至,为了不让矛盾过年,易远翔转变思路,决定采取“背对背”的方式,于115日组织第二次调解。


2026年1月15日双方当事人签署人民调解协议书

针对张某婷一方,易远翔充分考虑其聋哑人的特殊情况,除了讲法,更注重“讲情”。他耐心地通过书写方式,向张某婷及其家属释明:虽然她是残疾人,但率先拿木条攻击对方,在法律上存在过错,漫天要价行不通,赔偿应以实际医疗费等支出为主。针对刘某岩和刘某光,易远翔则重点“讲法”。他严肃指出,对方是残疾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残疾人属于加重情节,若事态发酵,不仅要赔钱,还可能面临行政拘留。这番话让原本态度强硬的二人冷静下来,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经过数小时耐心工作,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由刘某岩和刘某光共同赔偿张某婷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4500元。协议签订后,赔偿款通过微信转账当场一次性付清。

这起历时半个多月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不仅有力维护了聋哑村民的合法权益,也及时修复了破裂的邻里关系。“群众利益无小事,特别是对于聋哑人等特殊群体,他们表达诉求的渠道更窄,我们更应多一份耐心和关怀。”看着张某婷在协议书上按下手印时舒展眉头,易远翔动情地说,司法行政工作的意义,就在于让每一位群众,在每一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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