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集中交叉执行敦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义务的通告

    2026-05-11 17:47:19

为切实维护法律尊严与司法权威,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违法失信行为,本院决定开展集中交叉执行专项行动。现就敦促所有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事宜,通告如下:

凡经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并已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及其他法律文书,确定负有履行义务但尚未全部履行,或存在拖延履行、隐匿财产、规避执行等情形的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责任人员,均属于本次集中交叉执行对象。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所有涉案被执行人务必高度重视,立即主动到对应执行法院如实申报全部财产,不得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可供执行财产,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躲避、妨碍执行工作。

本次集中交叉执行采取跨区域协同、多部门联动、集约化办案模式,全面加大财产查控、信用惩戒、强制处置力度。对在通告期限内主动履行全部义务、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并履行完毕的,法院将依法简化执行程序,及时解除相关惩戒措施。对逾期拒不履行义务、虚假申报财产、拒不配合执行的,法院将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罚款、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对情节严重、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坚决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本院将对失信被执行人依法纳入失信名单、实施限制高消费等联合惩戒,其失信信息将向社会公开,被执行人在出行、消费、信贷、从业等方面均会受到严格限制。希望所有被执行人认清司法强制力的严肃性,摒弃侥幸心理,主动履行法定义务,积极化解执行纠纷。

欢迎社会各界对被执行人规避、抗拒执行行为进行监督举报,本院将依法保护举报人信息。

监督举报电话:0744-8283865

特此通告。

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5月11日

责编:高甜甜

一审:高甜甜

二审:田育才

三审:宁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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