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2026-05-10 18:57:39
唯有买卖双方坚守诚信原则、平台压实责任、有关部门强化监管,多方合力,才能真正守护好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助推电商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日,一则“河南商家驱车1600公里赴山东寻找‘仅退款’买家”的消息,引发社会关注。


买家被行政拘留
5月7日,河南一销售冷冻榴莲果肉的商家称,遭山东一买家恶意“仅退款”。商家称于4月26日发货,28日买家称榴莲发霉,申请“仅退款”190元。商家查看发货视频及买家提供的图片后,表示买家图片中的霉变榴莲非发货商品。商家前后花费5000余元,两次驱车行驶1600公里往返买家所在地沟通。

商家翻遍垃圾桶找证据 (相关视频截图)据报道,5月8日,涉案人员买家袁某某因虚构事实骗取退款,已被行政拘留。

律师:维权是权利,欺诈是犯罪
针对公众关注的法律责任问题,央广网采访了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泽瑞,进行专业解读。
行政维度
从行政法角度分析,袁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治安违法。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捏造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的虚假事实,骗取平台全额退款,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诈骗”情形。尽管涉案金额仅190元,尚未达到诈骗罪3000元的刑事立案标准,但公安机关仍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充分体现了“小恶亦惩”的法治原则。
民事维度
在民事法律层面,袁某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诚实信用原则,已构成民事欺诈。李泽瑞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受欺诈的商家不仅有权请求撤销平台作出的错误退款决定、要求买家返还全部货款,还可依法主张赔偿其因维权产生的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等合理损失。在本案中,商家为维权驱车1600公里产生的5000余元相关费用,依法应由实施欺诈行为的买家承担,让违法者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应有的法律代价。
暴露平台监管审核漏洞
李泽瑞认为,平台在未核实买家提供的“发霉”图片与实际商品是否一致、未充分听取商家申诉意见的情况下,便草率同意了“仅退款”申请,未尽到法律规定的对买卖双方合法权益的同等保护义务。若因平台审核失职导致商家损失扩大,平台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不得强制商家“仅退款”
网络交易平台新规来了
平台强制“仅退款”,商户钱、货两空;平台规则写得专业复杂,消费者看不懂、维权难……针对这些网络交易中的难点,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平台不得利用平台规则,强制平台内商家“仅退款”;不得强制平台内商家开通运费险等非必需的增值服务,增加成本等等。
专家介绍,针对不诚信消费者通过投诉获取不正当利益或其他恶意索赔牟利的行为,《办法》明确,平台在处理交易纠纷时,需公平设置各方的举证责任。

北京工商大学商法研究中心主任吕来明认为,平台要建立一种识别的机制,识别这种“羊毛党”薅羊毛、不诚信的交易行为,识别出来以后,就对他的这种请求、投诉,进行拒绝或不予处理。

不能让“仅退款”沦为恶意薅羊毛的工具
商家驱车1600公里一笔订单讨个公道,这股“执着劲儿”背后,是对“仅退款”这一规则的再次叩问。
“仅退款”本为优化生鲜等低值商品的售后体验,保护消费者权益,但逐渐“变味”后屡屡引发争议。部分消费者虚假索赔、恶意退款的行为,将成本和风险转嫁给商家,无疑损害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就在一年前,多家平台已调整相关规则,但此次“榴莲仅退款”事件表明,遏制效果仍然有限。
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转,离不开买卖双方的诚信与规则约束。消费者依法维权无可厚非,但以捏造事实骗取退款,终将付出法律代价。平台必须扛起责任,利用好大数据、AI等新手段优化审核机制、细化退款规则,不能让“仅退款”沦为恶意薅羊毛的工具。监管部门也要持续加大对恶意索赔的震慑与整治,降低商家维权成本。

对此,不少网友表示:支持商家!

还有网友想要商家的链接,较真的人,商品不会差。


还有许多网友认为,这不是钱的问题,是大家有没有坚守诚信。


对此,你怎么看?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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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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