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 2026-05-09 06:36:18
湖南日报全媒体评论员 杨兴东
据央视新闻报道,杭州市中院近日发布一起AI替岗典型案例:35岁的周先生在某金融科技企业担任AI大模型质检主管,负责对AI与用户交互生成的答案进行把关。去年1月,公司提出将其从主管调整为普通运营岗,月薪由2.5万元降至1.5万元。协商未果后,公司直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直到周先生提起劳动仲裁,公司才说明原因——因技术升级,AI已基本能够替代人工质检,原岗位不再保留。
从仲裁到二审,裁判机关均认定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判令赔偿26万余元。这一结果,并非对企业技术升级的否定,而是抛出了一个严肃问题:企业不能将AI当作裁员的挡箭牌,以岗位被替代为由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从法律上来看,企业确有优化用工、降本增效乃至裁员的权利,但这种权利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行使。本案中,公司主张的“AI替代”属于企业为提升竞争力而主动推进的技术迭代,并不等同于劳动合同法中的“客观情况重大变化”。法院并未否认企业使用AI的正当性,而是强调,技术带来的岗位调整风险,不能简单通过单方解除合同的方式让劳动者承担。裁员权不等于随意裁,技术升级也不应成为绕开法定程序的理由。如确需调整岗位或缩减编制,企业应尽到充分协商、合理安排和依法补偿的义务。
技术进步带来的“人机关系”,不能简单理解为“机器换人”的零和博弈。世界经济论坛报告显示,未来几年AI虽然会替代部分岗位,但也会创造大量新角色;国际劳工组织研究也表明,AI更可能带来岗位内容的转型,而非大规模消失。无论是杭州的质检岗,还是其他行业的类似争议,企业的目光不应仅停留在“裁掉谁”,而应更多聚焦于“如何转”。真正的智能化转型,应当包含对员工技能的再培训、岗位的再设计,通过“人机结对”提升整体效能。
“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综合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发展对就业的影响”。人社部也明确将出台应对人工智能影响促就业文件。这意味着在宏观政策层面,既要鼓励企业大胆创新,也要通过制度设计缓冲转型阵痛。对于企业而言,尊重法律是底线,懂得“共生”才是远见。只有在规则内平衡好效率与公平,让人与技术在相互赋能中共同进化,才能实现真正可持续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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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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