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5-05 08:32:01
5月4日,怀化市生育住院医疗费用定额包干支付政策实施后的首位受益产妇,在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顺利出院。这标志着由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的《怀化市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政策范围内费用个人“零自付”实施方案》(怀医保发〔2026〕7号)在总医院正式落地见效。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显著降低”工作任务,协同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降低参保人员生育成本,怀化市对职工、居民生育保险实行生育住院医疗费用定额包干支付政策。根据政策规定,符合包干条件的参保女职工、城乡居民在一类收费价格医院生育住院,不设住院起付标准,其中平产统筹基金包干支付4000元/例,剖宫产6000元/例,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婴增加1000元。包干费用涵盖医保“三个目录”内的医疗服务、药品、医用耗材,超出部分由医疗机构承担;孕产妇自行要求的超标床位、美容缝合、免陪照护等目录外项目,由个人自费。
5月1日,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收治了新政实施后的首位符合包干条件的产妇。该产妇产程顺利,经自然分娩产下一名健康婴儿,全程未产生目录外自费项目。住院期间,其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按平产定额标准全额包干结算,个人无需支付,真正实现了政策范围内“零自付”。目前,产妇及新生儿情况良好,已于5月4日平安出院。
根据政策,妊娠风险评估为较高风险(橙色)或高风险(红色)的高危重症孕产妇,医疗费用较高时可参照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相关标准结算,不执行包干政策;新生儿医疗费用则按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单独结算,与产妇费用分开核算。
据悉,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作为新政首批执行医疗机构,将严格遵循政策要求,规范诊疗行为,优化服务流程,确保每一例符合条件的生育住院患者公平、便捷地享受“零自付”政策红利,切实降低参保人员生育成本,为促进怀化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贡献医院力量。(吴雅静 刘春梅 唐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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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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