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新域丨重塑信任机制促进医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5-04 10:24:58

王奕婷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是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医疗服务提质增效的切实抓手。国务院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当前,我省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已实现物理联通,然而“接入率”与“互认率”之间仍有落差,亟待重塑信任机制,促进医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以明晰权责为基石,筑牢法律信任防线。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前提是厘清责任边界、构建制度信任。一是健全互认规范体系。聚焦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的协同治理逻辑,推动建立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责任认定规则,探索将经质控平台认证的项目纳入互认目录,以制度规则替代个案裁量。二是明确责任豁免边界。推动诊疗规范与法律保障有效衔接,对于依据互认报告、遵循临床路径开展的诊疗行为,在制度层面确立相应的责任豁免规则。三是完善风险分担机制。推动医疗责任保险将结果互认场景纳入承保范围,探索建立区域性风险调节与损失补偿机制。

以价值支付为引擎,驱动内生动力转换。制度能否持续运行,关键在于是否建立与之相容的利益驱动机制。一是深化医保支付与互认成效的联动考核。在按病种分值付费与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体系中,探索将结果互认执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范畴,通过支付激励与行为约束,推动互认行为规范有序。二是推动紧密型医疗集团内部检查检验服务一体化核算。在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建设中,推动检查检验服务向成本中心转型,建立资源共享与统筹调度机制,促进成本节约转化为集团运营结余,构建利益相容的内生激励格局。三是探索跨机构检查检验结果应用的绩效补偿机制。研究建立报告引用与质量评价挂钩的补偿机制,逐步完善财政奖补与医保调节协同的激励政策。

以质量同标为根基,夯实公共信用底座。不同层级医疗机构质量参差不齐,必须建立统一质控标准与认证标识体系,形成可追溯、可比较的质量评价机制。一是健全质量信用的传递机制。依托区域质控网络建设,建立区域统一的质量认证标识制度,促进质量状态从隐性参数转化为可见标识,推动临床采信从经验判断转向标识参照。二是打通标准与临床的转化通道。建立关键要素动态维护机制,促进跨机构数据协同更新,推动标准化编码与临床路径深度融合,加快标准建设向临床采信层面延伸。三是完善分级分类的动态调节机制。细化不同项目技术与临床场景的互认规则,强化动态调整与退出刚性执行,推动清单管理从“有无”层面向“精准适用”层面深化。

以双向互通为支撑,构建流通新格局。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与分级诊疗,必须打通“上转易、下转难”的单向流通堵点。一是完善医联体内双向互认的制度规范。在现有紧密型医联体互认框架基础上,推动建立争议协调与例外情形的规范化指引,逐步明确复查情形的评估标准与审批流程。二是深化基层医务人员报告解读能力建设。建立线上实时解读与专家远程指导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将报告解读能力纳入基层考核培训体系,推动培训从分散化走向体系化,为向下互认提供能力支撑。三是健全双向转诊互认执行的监测机制。逐步探索向上转诊与向下转诊互认情况的差异化统计框架,依托省级互认平台的实时监测与精准反馈功能,推动监测结果与机构评价有序衔接,以数据监测引导资源配置。

以协同治理为纽带,培育区域长效运行生态。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涉及多层级、多主体利益协调,突破部门壁垒与层级隔阂,才能凝聚改革合力。一是健全跨部门协同议事机制。依托多部门联合推进的工作格局,推动协同议事从阶段性调度走向常态化运行,以程序规范保障实质公平。二是推动互认规范与临床路径深度融合。深化“非必要不重复检查”在临床路径中的场景化嵌入,细化不同病种与诊疗阶段的适用规则,引导互认行为转化为诊疗规范的内在要求。三是稳妥拓展互认体系覆盖范围。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基本实现全覆盖基础上,逐步探索民营医疗机构纳入互认平台,实行资质审核与动态评估相结合的管理方式,推动准入标准与监管力度的统一,确保互认体系的公信力与公平性。

【作者系湖南财政经济学院财政金融学院副教授。本文为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一般项目“价值医保赋能中医药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的机制与实现路径研究”(XSP24YBZ012)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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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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