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01 11:19:29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黄驰宇 杨佳明)一人分饰“离异女子”与其“儿子”两个角色,以恋爱结婚为名,编造生病、住宿、见面路费等种种借口,短短五个月内骗取被害人唐某某5万余元。4月15日,经长沙市望城区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被告人周某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我以为遇到了真心人,没想到从头到尾都是一场骗局。”回忆起这段“网恋”经历,被害人唐某某懊悔不已。
2025年4月,被告人周某某利用其母亲的身份信息注册了一个微信号,为自己披上了“离异女性”的网络外衣。次月,被害人唐某某在抖音平台上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位“女性”,随后添加了该微信号——正是周某某精心包装的虚假账号。
微信聊天中,周某某告诉唐某某,自己离异,带着一个儿子生活。为了博取信任,他频繁与唐某某互动,言语暧昧,很快便在网络上与唐某某确立了“恋爱关系”。
感情的“升温”只是骗局的序章。在获取唐某某的信任后,周某某开始以“我们结婚”为承诺,先后编造自己生病急需用钱、需要住宿费、线下见面路费等理由,多次诱骗唐某某通过微信转账。更为隐蔽的是,周某某还以自己“儿子小华”(化名)的身份,主动添加唐某某为微信好友。“小华”在与唐某某的聊天中,不断诉说母亲生活不易、身体不好,以此博取唐某某的同情,进一步加固这场骗局的可信度。
2025年7月20日左右,周某某使用的微信号因异常活动被冻结。然而,这并未阻止他的诈骗行为。他再次使用母亲的身份证注册了新的微信号,继续以“小华母亲”的身份与唐某某保持联系。至此,周某某一人分饰“小华”及其母亲两个角色,交替与唐某某聊天,持续编造理由索要钱款。
从2025年5月至9月,短短五个月时间里,唐某某在这场精心设计的“情感剧本”中,累计被骗人民币5万余元。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承办检察官全面审查证据,准确认定犯罪事实。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网络社交平台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组稿: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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