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每一滴汗水都作数 检察机关发挥职能兑现劳动者赔偿款

    2026-04-30 16:00:16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翔 通讯员 杨青 许柳 李理宇 何子健 王玥

“五一”国际劳动节将至,我们想讲讲两位普通劳动者的故事。石女士在工地摔伤,赔偿款一拖再拖;蔡师傅工伤致残,判决书成了“一纸空文”。他们辛苦干活,受了伤却讨不到公道。好在,吉首、衡阳两地检察官没有袖手旁观——调查核实、协助取证、支持起诉,一步步帮他们把赔偿款追了回来。

司法的意义,不只是写在条文里,更在这一件件“小案”的解决中。致敬每一位劳动者,也致敬那些用心守护他们的人。

​2025年9月,石女士向吉首市检察院递交了支持起诉申请书,请求检察院支持帮助她追回赔偿款。湖南法治报通讯员 罗星越 摄

4根肋骨骨折后的“法律撑腰”

“感谢检察官,终于能踏实等着拿赔偿款了!”近日,石女士握着吉首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的手,眼眶泛红却难掩欣慰。一场历时近一年的务工受伤索赔纠纷,在检察机关支持起诉下,终于有了明确结果。

2024年12月21日,吉首市某小区护坡工地上,石女士正忙着扎钢筋。“当时脚手架有点晃,我刚伸手去扶,脚下一滑就摔下去了……”回忆起那场意外,石女士仍心有余悸,医院诊断4根肋骨骨折及其他并发症。

事故发生后,工地实际管理人杨某某垫付了4000元医疗费,可这对于后续的治疗、康复费用来说,只是杯水车薪。

“出院后我就找杨某某谈赔偿,他一开始还答应得好好的,说会负责到底,可后来就推脱了。”石女士无奈地说,多次沟通无果后,她的生活陷入了困境——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没有收入来源,还要承担后续的康复开支。

2025年6月,在石女士的反复催促下,杨某某终于出具了书面承诺,同意支付65000元赔偿款。“当时看到承诺书,我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想着终于能拿到赔偿了。”石女士说,可让她没想到的是,杨某某仅支付了5000元后,就再次“失联”,再也没有履行赔偿义务。

“我实在没办法了,听说检察院能帮咱们老百姓讨公道,就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来了。”2025年下半年,走投无路的石女士来到吉首市检察院,递交了支持起诉申请书,恳请检察机关帮助她追回赔偿款。

“大姐,您放心,我们会尽快核实你和杨某某的劳务关系、受伤经过,帮您维护合法权益。”承办检察官接待石女士时,耐心安抚她的情绪,并详细询问了案件的来龙去脉。

承办检察官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深入工地走访工友、调取施工记录,核实石女士受雇佣提供劳务的事实;查阅医院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确认其受伤情况及相关损失;调取杨某某出具的书面承诺书、转账记录,固定其违约的证据。2025年10月底,吉首市检察院对该案依法予以受理。并依法支持石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杨某在约定期限支付赔偿金8万元。检察机关将持续跟踪案件执行情况,确保赔偿款兑现到位。

“这类务工者群体属于弱势群体,他们在提供劳务过程中遭遇意外,往往面临索赔难、维权难的困境。”吉首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院将持续聚焦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充分发挥民事支持起诉职能,主动作为、精准发力,帮助群众破解维权难题。

从银行卡流水破执行困局

“蔡师傅,最近身体怎么样?重新找到工作了吗?赔偿款到账后家里情况有没有好转?”2026年4月底,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的承办检察官拨通了当事人蔡某的电话,对他进行回访。电话那头,蔡某的声音比几个月前明显轻松了许多,他找到了新的工作,虽然工资不算高,但生活总算有了盼头。几个月前,他还深陷一起历时5年的劳动争议纠纷之中。

事情要从一起工伤事故说起。2019年,蔡某入职衡阳市某矿产品经营部担任铆工,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经营部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

2021年6月,蔡某在工作中被掉落钢板砸伤,经诊断为多处骨折,后被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达九级。历经劳动仲裁、裁定发回重审等诉讼程序,2024年12月,法院终审该矿产品经营部支付蔡某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各项费用8.9万元。

然而,判决生效后,蔡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却遭遇“执行难”。法院查明该矿产品经营部及投资人李某均无可供执行财产,赔偿款迟迟无法兑现,使得蔡某本就困难的家庭生活雪上加霜。

走投无路之际,蔡某找到珠晖区人民检察院,咨询执行监督相关维权事宜。

该院接到蔡某求助后,迅速启动初查程序。经审查,法院执行程序合法合规,并无不当之处。按照一般思路,案件至此似乎已无继续推进的空间。但承办检察官没有止步,而是主动延伸履职触角,进一步仔细梳理蔡某提交的每一份材料,并从中敏锐地发现了一条关键线索。

在工资表中,有一笔款项是由衡阳市某科技公司发放的,而该科技公司的股东李某,正是上述矿产品经营部的投资人。承办检察官进一步询问得知,蔡某的实际工作地点位于该科技公司的注册地址,且该科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凌某系李某之妻,两家企业均由李某实际控制。

结合上述线索,检察人员高度怀疑两家企业存在混同经营情形,遂建议蔡某申请支持起诉。考虑到蔡某作为工伤职工,取证能力薄弱,检察人员主动协助其调取了两份关键证据:一是从裁判文书网调取了某企业诉该科技公司租赁合同一案的相关判决书,证实该科技公司对外租赁场地,而租金由矿产品经营部支付;二是该矿产品经营部、科技公司银行账号流水,显示两家企业账户曾为股东凌某偿还房贷、信用卡及购买车险等,证实企业与投资人、股东财务收支混同、财产无法明确分割。

2025年10月9日,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出具支持起诉书,指出该科技公司与矿产品经营部存在经营场所、业务管理、财务收支混同情形,李某、凌某利用实际控制权转移财产、逃避用工责任,严重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应当适用“法人人格混同”“法人人格否认”规则追究关联企业及股东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与此同时,检察院还积极协助蔡某申请财产保全,法院足额保全了相关财产。在司法压力面前,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蔡某于今年1月12日顺利拿到赔偿款,这条历时5年的漫长维权路,在检察机关的精准履职和温情守护下,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责编:刘双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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