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29 20:54:49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29日讯(记者 卜岚 通讯员 王若惜 )今日,记者从湖南省住建厅获悉,该厅近期对一批建筑领域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涉及虚假资质申请、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等多种违规情形。其中,湖南攀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因涉嫌使用虚假业绩被行政处罚,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业绩严重不实,湖南攀强1年内不得再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此次通报的案例中,资质申请造假行为尤为典型。据悉,湖南攀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资质延续过程中,试图以虚假材料蒙混过关。经查,该公司于2025年10月向省住建厅提交《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申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换证延续,但其提交的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存在严重不实情况。最终,省住建厅对该企业作出警告、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行政处罚。
除资质造假外,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漠视施工安全隐患等违法行为也被重点查处。其中,株洲忠平建筑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株洲兴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因关联同一生产安全事故被查实降低安全生产条件。
据悉,2025年7月30日,株洲市经开区株洲兴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升级扩容改造工程项目发生一起死亡1人的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省住建厅立即向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去函,要求复核事故相关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
经株洲市住建局核查,确认该项目设备安装单位株洲忠平建筑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株洲兴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条件复核结果均为“不符合”,已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依据相关规定,最终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
飞虹学府项目因重大事故隐患,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
此外,两家郴州企业因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同样受到行政处罚。2025年9月19日,省住建厅开展重点工作督查检查时发现,湖南凯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飞虹学府项目,存在高支模(垃圾站)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即组织实施等重大事故隐患,现场检查结果为“不合格”;湖南尧舜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郴州市东禹印湖山项目,则存在深基坑(高边坡)专项施工方案不规范、现场土方开挖形成高边坡未及时支护等重大隐患,现场检查同样不合格。
最终省住建厅向两家企业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在企业未提出异议的情况下依法作出处罚:对湖南凯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对湖南尧舜工程有限公司处以1万元罚款,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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